第七十四节 一曲惊艳(3 / 5)

作品:《这个异界需要革命

原来是为了在科举士子面前彰显权势,好让一些没有背景的士子攀附,这倒也是一个办法。

刘知易不由转头看了眼隔壁,不知道那里坐的是哪家豪门子弟。

刘知易一刻不停的吃光了一桌茶点,叫来门外回廊上伺候的小厮,又弄来一桌茶点,还有两坛子烈酒。

又吃又喝,同时听曲。

所有的唱曲,都很好听。可是内容空乏,几乎都是华丽辞藻的堆砌,毫无真情实感。一听就知道,不是青楼姑娘所做,就是词工所做。这些人工于音律,做出来的词都很押韵,可写文章是很讲究天赋的。古往今来,无数青楼女子,哪怕是其中以文采著称的柳如是,能传世的名作有几首?最有名的女词人是李清照,可李清照并未受过青楼中的严格训练,这就是天赋的作用,天才只需要努力一分,就顶普通人努力十分,若是天才努力十分,就没有普通人吃这口饭的路。

“怜香出来了!”

许多福惊叫。

怜香是宜春院花魁之一,是五年前评上的花魁,今年二十,却已经是宜春院年纪最大的花魁了。这行,真的很吃年纪。

怜香跳了一曲歌舞,没有唱词,有乐工配乐,舞姿曼妙,不愧是花魁。

怜香之后是怜风,她也没有唱词,而是跳舞,跳了一段扇舞,很有水准。让刘知易不免仔细观看起来,看到怜风周身气息喷薄,不由惊讶。

“这还是个武人!”

怜风之后上来的是怜春,她比怜香年长一岁,却比怜香晚一年做花魁,因为她是当年宜春院里的头牌,王妈妈准备让她参加杏魁大选,出阁押后了一年,可惜没有选上,成了宜春院内部的花魁。

怜春跳的是水袖舞,舞姿中庸大气,如春风拂面,颇有一番韵味,难怪当年能参加花魁大选,确实有两把刷子。

怜春之后是怜花。听说怜花擅长的是唱曲,可她还是没有唱,而是弄箫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