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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番外七则(1 / 4)

作品:《姑娘请自重

“我……”她绞尽脑汁的为自己找理由,“我是因为……天太黑了,一个人睡会害怕!”

开了个头,后面便越说越溜,“我爹娘死的时候,整个家里就我一个,现在一闭眼,感觉他们都在面前晃悠,特别吓人。所以……”

听到这里,朗许差不多已经明了,铜铃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他抱起枕边的陶罐,然后披衣翻身下床。

什么意思?

总不会是要找绳子把自己给绑了吧?

她坐在床边不敢动,却见朗许起身点上灯,随后似乎是想对她比划什么,隔了片刻又放下手,去翻角落里的包袱。

他提笔写了几行字,递到她面前——

你睡吧,我就在屋里。

继而像是怕她误会,又多加了几笔——

我睡桌边便好。

白纸上的墨迹清朗刚劲,好像因为主人无法言说而将更多的情绪倾注栽了其中。

铜铃此时才明白他的用意,等她明白过来以后,内心罕见的生出了一丝内疚。

“我还是……”

我还是回去睡吧。

这句话,在朗许给她拉上被衾之时又被无端咽了回去,或许连她自己也说不明白是为什么。铜铃鬼使神差地躺下,手脚不听使唤一般缩在尚存余温的棉被之中。

屋内的所有灯光都凝聚在桌上那昏暗的一点里,朗许取了长衫搭在肩头,却并没有要睡的意思,只随意地握着茶杯出神。

窗外的银辉将他的侧脸勾出一抹冰冷的弧度,但又让柔和的烛光所侵扰,整张脸交织着硬朗与温柔。

铜铃面向着他,尽管那只陶罐就在桌边,她眼下却并无心思留意,反而莫名其妙地盯着朗许瞧了好一会儿。

“恩公你……为什么独自出门呢?”她的语气不明显地带了些许小心,“你家里人呢?”

朗许不经意地一怔,像是刚刚回过神,低头写道:“我家里人在京城,是我自己想出来走走。”

“你离家出走?!”

他笑着摆摆手,表示并非如此。

铜铃脸色这才有所缓和,半支起身,“恩公离家多久了?就没有回去看过吗?”

住在京城,想来家中非富即贵……不过若不是负气出走,为何会是一个人?

再普通的人家,也会有小厮随行啊。

笔尖在纸上落下轻微的响声,他写道:“我洪熙元年时离京,已有四年没回去过了。”

“四年?这么久?”铜铃意外,“那你路上的盘缠怎么办?”

这回,朗许的笔杆子有些轻快。

——我会沿途卖些字画和草编的小玩意。

——因为每日的开销不大,这点银钱已能度日。

“你还会画画?还会做草编?”她双目顷刻一亮。

虽然十岁就跟着干爹混迹各个山头,但铜铃到底还是个十六岁的年轻姑娘,多少带着孩子气,听完便瞬间坐不住了,趿上鞋子就兴冲冲地走过来。

朗许弯腰从包袱的最里面抽出一卷画纸,展开给她瞧。

画上正是咸阳古道的风光,纵横的山脉连绵起伏,蔚蓝的天幕下,曲折的道路一直延伸到天地交接的尽头,骏马驰驰,车轮滚滚。

铜铃小半辈子没接触过这么风雅的东西,举目间口中不自觉的“哇”出了声。

朗许在旁边将她的神情尽收眼底,唇角有浅浅的笑,心想索性再让她开开心,便铺开一张新的飞快勾画。

线条流畅简洁,铜铃斜着脑袋看,一时没瞧出来:“是什么?”

起初的笔画太少,乍然一望还有两只长耳朵,“兔子?”她猜测。

但很快,这耳朵下又生出了鹿角,像传说中的神物,“麒麟?”

“龙?”

“凤凰!”

他却还在画,寥寥几笔,瞬间让整幅画变幻万千,到最后才发现是个人,先前的兔耳和鹿角都尽数掩盖了繁复的衣饰上。

铜铃左右端详没看出个所以然:“怎么做到的……这画的谁呀?”

朗许笑了笑,伸出指头在她跟前虚虚一点。

铜铃在那根骨节分明的手指对准自己时脑中就开始怔愣,好似没明白他这手势的意思,半晌才匆匆去把那幅画收起来,嘴里嘀咕道:“哪里像我了,画得一点都不像。”

而她心中却想,的确不像,比她本人好看太多了……

之前不是没有翻过朗许的包,但因为满是杂物而未曾细观,他随身带了藤条,折下窗外的芦苇叶能编出蝴蝶和青蛙。

子时的夜里两个人皆无睡意,席地而坐,借着灯光把玩那些貌不惊人的野草。

铜铃的手实在称不上巧,一面学一面观摩,一晚上也折腾不出什么物件,朗许却甚有耐心的等着,三两下已扎出朵花,在指尖打了个转,信手插在她发髻上。

*

气候一天冷过一天,不知不觉,铜铃已经跟着朗许走出了北山,果真如他所言,每日花在衣食住行上的钱两少之又少,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吃馒头果腹,也就是有她跟着才会沿途去找店歇脚。

每到一处,朗许便会把他的画摆上摊子买,价钱很随意,卖得也轻松。

在江阳城的第一天,所有的字画和草编都被席卷一空——几乎是底价。

铜铃为此很是不值。

她觉得朗许这个人真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天生的穷鬼命,难怪捧着一大把钱还成日啃窝头。

然而朗许本人却不怎么认为。

小城里即将迎来一场热闹的庙会,此时弄到些银钱以供挥霍,他感觉非常满足。

傍晚尚未来临,街上就聚满了人,舞狮的队伍从校场一路敲敲打打,踩高跷的小生和青衣穿得花红柳绿招摇过市,场面堪比大年。

铜铃从七八岁起便在这附近的村镇转悠,对庙会早已见怪不怪,没有朗许那么大的兴致,漫不经心地跟在后面。

而他所在意的,似乎也不是那些敲锣打鼓的好戏,而是一帮还不及他膝盖高的熊孩子。

朗许由于身形的关系,在人堆中非常扎眼,便有几个大着胆子上来拉他的衣袖,待发现这个庞然大物脾气意外的好之后,一群孩子于是争着抢着要他举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