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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救人一命(2 / 3)

作品:《我就是死亡骑士

另一侧的少年则是蓝发平头,个头只比对手略矮,身形偏瘦些,但也有着超出同龄人的紧实肌肉。

他们四目对视,两人之间的甲板上,插着一把双手大剑。

而两人的身后,还各有一名全身披甲的武士,捧着长剑跪坐。

这不是什么玛克戈拉式的决斗。

只是先锋军传承的训练中,一种打发时间的小游戏。

规则很简单,当决斗开始,谁先抢到中间的大剑,并架在对手的脖子上,谁就获得胜利。

比拼的不是反应速度,而是谁能用杀气镇住对方。或者谁能先挣脱杀气的震慑夺剑。

只是因为玩这个游戏死的人太多了,所以后来又在玩家身后各安排了一名武士。

这样峰芒在背的存在,可以避免游戏中的武士因为太过投入,克制不住杀气而暴走。也可以在玩家收不住手,一剑将对手劈成两段前,有个人及时挡住剑锋。

“熔炉的弗雷伯格!”旁边围观的其他先锋军少年武士中,领头的灰发青年看看橘发的高大少年,又看看对位的蓝发少年,“矿区的阿玛斯!开始!”

没有动作,没有斗气,没有绚丽的魔法效果。

两个少年就是四目相对,盯着对手,完全无视了甲板上的长剑。

船舱里陷入诡异的寂静,还有四个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武士,聚集在船舱稍远的地方围观,此时连大声喘息的人都没有。

两百个先锋军里,能来参加这个小团体聚会的九人,就是至少斩获了一颗死亡骑士的头颅,获得了新铸的第一批指环并当选队长的精英。

当然的,要砍下一个死亡骑士的首级,哪怕是靠杀气偷袭和群殴暗算,那也是有家传戒指,有过人的武技,至少也是之前手里沾过血的人才能办得到。

而人天性喜欢拉帮结派,都细分到了先锋军这种秘密结社的地步,依然还能分出阵营来。

比如出身熔炉,在武器店老板调解下长大的一群。和出身矿区,在黑暗的地穴里跟着自己的矿区队长奋战地穴蜘蛛的一批。

总之,能站在这里的每一个少年都有自己的历练和传承,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那自然不会相互服气。聚在一起了,就一定要分出一个头领来。

不得不说,用战功,斩获首级的数量,来排列座次,是最容易让雄性接受的方式。

但即使如此,依然会有挑战者。

尤其是当出现,熔炉的弗雷伯格和矿区的阿玛斯,两个地区的少年头领,都砍下了五颗死骑脑袋这种僵局出现的时候。

玩一场游戏就是决定到底谁说了算的好办法了。因为够快!

在先锋军古武术的传承者对战的时候,除非是训练,或者双方知根知底,实力在伯仲之间,而且都很菜的情况下,否则是很难出现你一个剑势我一个剑势,来来回回几十招打得难分难解的情况的。

强就是强,弱就是弱,杀气的多寡一望便知,一剑足以分出胜负了!

此时也是如此!

只在阿玛斯发出杀气的瞬间。弗雷伯格就看到了自己的死。

他看到对面的蓝发少年拔出长剑,迎头斩落,将自己的首级干净利落取下的死亡幻象!

而这还只是第一剑!只是个开始!

第二剑!从右边肋骨间刺入,刺破肺叶,接着剑锋逆上,混合着冲出肺泡的血水一起上撩,劈开他的胸腔,从喉咙口一刀拉出来,在耳边呼唤出尖啸的血风!

第三剑!直插心室,从后背捅出来,整个人被突刺顶得飞起,连带身后的护卫一起串成个葫芦,死死钉在船舱的墙壁上!

第四剑!剑尖如同蛇的信子一样探向腹股沟,但却在半途突然上扬,距离刚刚好够剑锋从中线抛开他的颅骨,将半边脸从面颊上刨下来!

第五剑!完全是狂风般的爆斩!因为对手太过弱小,五个呼吸都回不过神来,意犹未尽的决斗导致的暴怒!乱斩的白刃将弗雷伯格在半空中砍成一个血块,手脚首级被砍得七零八落,血肉和骨骼的残渣飞溅到船舱里,劈头盖脸得沾到旁观者们的脸上。

“哼,”在这样僵持紧张的状态下对峙了五个呼吸,完全瞬杀凌虐了对手的阿玛斯,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解除了散发的杀意,“你不行啊,我听说武器店老板是熔炉最强的先锋军,而你是他最强的弟子。只有这种水平吗?”

弗雷伯格浑身的冷汗从毛孔中涌出来,死亡幻境如冰流一般从全身绷紧的神经中消退,随后是劫后余生的耻辱带来灼烧般的炽热。

红发少年跪倒在地,屈辱得将胃里的酸液呕吐出来。

阿玛斯看了看旁边的主持,“他怎么拿到五个首级的?总不是你们借给他的吧?还是在旁边帮忙盯着人,就让他来斩个头?”

灰发青年面色凝重,弗雷伯格败得太惨了,他其实水准不差,熔炉那些铁锋军团的死亡骑士,虽然都是些早已腐败的吃空饷的贵族,但也是有多种魔药强化的魔武士,就算当作是披着人皮的魔兽,那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对付的。

虽然他们这一派确实为了对大团长施加更多的影响,没有主动去和弗雷伯格争抢首级,希望他能获得新先锋军更多的指挥权。但那五个脑袋也是他凭自己的本事割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