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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八章 不差钱的北明(3 / 5)

作品:《1635汉风再起

北明早在二十多年前,永王主政期间,就在齐国民政顾问的指导下,完全摒弃了原有的赋税征收原则,即“人头税”,有多少人,就种多少地,然后收多少税,简单、粗暴、效率高。

北明政府是按照百姓田地亩均摊税赋,并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彻底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若是我大清后世某个皇帝看到北明这种赋税政策,一定会为之击掌高呼一声,“这政策我熟呀,不就是摊丁入亩嘛!”

在几乎全为移民为主的北明属地,自然是不存在什么高门大族,更没有拥有阡陌纵横数万亩土地的豪绅地主。在建基立业之初,所有的移民也全都是按照拥有的田亩数量和财产规模,缴纳一定的赋税,并提供相应的丁役。

另外,云州、苦叶岛、江东等地,无不是地广人稀所在,使得北明政权发展三十余年,根本不存在任何人地矛盾。现在唯一能限制北明国力提升的因素,那就是缺人,缺乏海量的人口,去填补境内那些荒芜的土地,去占有极北大片的无主之地。

崇祯时期,大明朝廷面临的危机,实质上就是政府的财政危机,由财政危机引发军事危机,再由军事危机导致更大的财政危机,如此恶性循环,国家岂有不崩溃的道理?

早在永王主政云州时,除了加大移民力度,快速充实云州实力,他做的最多的便是积极改善政府财政税收体系,几乎完全照搬复制了齐国人的地方治理方法,建立起完善的基层组织,将王权第一次延伸至乡村。

曾经大明积弊日久的“飞洒”、“诡寄”、“虚冒”等脱逃农税的方法,在北明各个属地是根本没有施展的余地,使得赋税征收率即使未能达到百分之百,但至少也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曾经在大明享受数百年之久的士绅优待政策,于北明境内也趋于瓦解和消散,继之而出的便是“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的政策,即废除官员、士绅、地主免税的特权。

虽然,此策难免遭到部分跟随永王前来云州的士绅官员暗中腹诽诟病,并持坚决反对的态度。但在面临极大的生存危机和大明继统覆亡的威胁下,永王仍旧坚定不移地将这个政策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