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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浩瀚大陆18(1 / 2)

作品:《我和神仙结婚了

番外二十九:浩瀚大陆18

耳边骤然“嗡”了一声,异状陡生,不等洪尊和霍云天带着亲信迅速退去。两队数千人的队伍,就被忽然延伸的阵法屏障给硬生生的拖入了大阵之中。

“怎么回事?”

“我怎么到阵法里面来了?”

“我们是被阵法吞了?怎么会,除非是神级阵法,否则怎么可能……”

相比两位城主的镇定,队伍里的其他人就弱多了。前一刻他们队伍里的金丹后期强者,还在尝试着攻击阵法,结果阵法一直纹丝不动。谁想,下一刻,阵法忽然像是拥有意识一般,直接将所有人给吞入了阵法。

如此诡异的大阵,众人也就在浩瀚大陆上,某些千年,万年前陨落的老祖墓地见过。而一般这种阵法出现,只为吞噬周围的一切能量,为己所用。

洪尊与霍云天对视一眼,如果诡异强势的阵法,看样子布阵的那位是没准备善了了。

“西城主……”霍云天在神识中开口道。

洪尊冷哼一声:“本尊,还没那么不通情理。”如此这情况,自然是要一致对外。

“如此甚好,若是今日能够成功击杀那胆敢要我儿性命之人,霍某必有重报。包括神魔之地的钥匙。”

“神魔之地还有不到三个月便要开启,北城主居然舍得?”

“有何舍不得,只要……”

“轰——”一切来的太快,不等洪尊与霍云天商量好具体对策,一道毁天灭地的爆炸声就在身边响起。

随即刹那间飞剑,各种法术,符箓,阵盘攻击等层出不穷天花乱坠的扑面而来。逼得两队人不得不在仓促之下应战。

洪尊╰_╯:……

霍云天:……

三味真火吞了那束异火的一开始,唐小白并没什么感觉,等他把三味真火收起来,才发现火焰之中居然携带了一种陌生的力量。

只是还没来得及查看,就被墨重楼招手带到了怀里。然后双双靠在躺椅上,一边哄孩子,一边近距离围观‘全息’式修仙电影。

半空中,因为大型剑阵,因为大型术法集合,因为高级符箓,因为高级阵盘等引起的毁天灭地的景象,在多种灵根的作用下,每一次出现,都带着五彩斑斓的颜色。

唐小白一开始还能暗搓搓的暗腹:这要是再来点可乐爆米花什么的,这整个就成全息电影现场了。

但片刻之后,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法术大战之中了。

那些剑阵,那些术法种类,那些符箓,那些阵盘等等。简直将人类的脑洞打开到了极限。如果不是到达浩瀚大陆,他可能需要很久很久以后,才能领略并见识到如此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将天地道法融合的如此完美又千变万化的攻击和防御手段。

墨重楼侧头看了看唐小白,嘴角勾起笑容。他虽然舍不得他的小夫人去参与这种乱战,但修者悟道,自然还是作为旁观者更为直观一些。

否则,这世上便没有围观人渡劫,围观人对战,围观人炼丹,围观人炼器等等,从而感悟,并成功晋级的了。

“呀呀呀……”小包子人小,却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看着天空上的轰轰隆隆对决,人家不怕不说,从开始到现在,那小爪爪,小脚脚还有四肢,小屁屁,抑或整个人就没安静过。兴奋起来的时候,连他老子都快抱不住他了。

“嘘!”墨重楼示意儿子安静。他看得出他的小夫人已经沉浸其中了。这种时候,可不能被打扰。

“呀……?”小包子发出疑问,扭头向他的爸爸看去,一双眼睛瞬间睁的圆溜溜的。因为他看到他的爸爸在发光。

“哗啦啦——”耳边骤然响起缓慢的,好似风吹起书页翻动的声音。与此同时,原本身上只是散发着淡淡金光的唐小白体内,涌出出一股带着功德,又带着业力的奇异力量。

墨重楼心中一动,抱着孩子闪身出去。百米之后转身回看,只见依旧躺在躺椅上的唐小白身前漂浮着一本金红色的,成年人手掌大小的书本和一支精制的金光闪闪的毛笔。

“嗡嗡嗡!”看清楚那本书和金色毛笔的瞬间,墨重楼识海内的弑神枪颤动不已,就像是遇见了多年不见的伙伴,在欢呼雀跃一般。

“轰——”头顶一阵巨响。

唐小白猛地睁开眼睛,一道金光从他眼中一闪而逝。随之是他身上的金光消失,就连漂浮在身前的一书一笔也失去了光泽,落入了他的怀中。

唐小白被书和笔一前一后打了一下,愣了一下,才面带疑惑的将其拿在手中。

唐小白(;):悟道悟出一本书一支笔?我不该是悟出武器之类的吗?这是,白悟了?

“真是走了狗屎运!”识海之中,弑神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是乾坤的声音:“这也说明,小白是咱们祖星的宠儿。”

“若是在地球,主人便是一方之神了。”蟠桃道。“说不定假以时日,还能重振仙界。”

“呵!做梦吧!”弑神道,“照你们的意思,他来修仙界,就是个错误。”

乾坤:“还不准咱们上任之前去别处进修进修啊?地球上可是最流行上任之前进修了,不进修不升官。”

“……”唐小白:(;)!说什么呢,您三位倒是说说重点啊!

唐小白见空间里的三位揶揄,调侃了他半天,愣是不告诉他重点部分,只得自己把书和笔拿起来研究。笔的话他一眼就能看出非常奢华,非常精致,非常值钱。

功德业力轮回笔→_→:……我是值钱的事儿吗?如果再给我加一道法则之力,我便是至宝好吧!

书的话?唐小白翻了翻,又翻了翻,仔仔细细地翻了三遍,除了觉得它的书皮材质不错,是硬壳儿的,上面还有繁复的漂亮花纹,很好看外。就是内里的每一张空白纸页的纸张都很精致,感觉如果在上面写字的话,会特别有纪念意义。

但——,这看来看去,好像就是一本没有写字的笔记本啊。难道是准备让我未来记菜谱的?

“试试能不能写字?”弑神忽然道。

唐小白拿起金色的毛笔,这只笔不管是笔身,还是鼻头都非常的豪华。在他想要写字的时候,笔头上立刻就有金粉出现。

看到那光泽润滑的金粉,唐小白觉得不写几个字对不起自己。

可是冒然在笔记本里面写字,好像有些浪费。他想了想,干脆直接笔记本的封面花纹之中,空白的部分写下了四个字——饕餮天书

唐小白是这么想的:既然自己是食修,这本子以后又是用来记载美食的,那自然要取个比较大气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