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庭审激辩(4 / 5)
作品:《早安,岳律师!》审判长开口,“请原告明确针对两被告方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的原因、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林鲲志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慌乱。
郭菲看了看自己的资料连忙说道:“原因和理由主要是基于《侵权责任法》以及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个法律规定。”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致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基于此权力为原告请求三项费用。”
审判长看过来,“这个法庭已经注意到,法庭想问的是你刚才提到的侵权行为,请你明确指出两个被告分别是什么侵权行为?”
【被告根本没有侵权行为吧,他什么也没干。】
【锅从天上来。】
【房主太无辜了。】
【原告这官司有点难打。】
【自己跑别人家里去,又不看好孩子,别人哪里侵权了?】
【她自己才侵权,擅闯民宅!】
【但这种案子一般被告都会输,多少要赔一点。】
郭菲想了一下,“我们的受害人进入装修屋中时已经处于一个巨大的现实危险当中,装修公司的工人并未阻止她们进入,也未提出危险警告,被告是以一种间接的方式造成侵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