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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涂刍灵(3 / 5)

作品:《哑舍

但两个相同的东西存在于同一时间段,若只是须臾间还不会扰乱什么,时间长了万一出了什么乱子可怎么办?陆子冈不敢轻举妄动。他只是想阻止少女卷入那场震惊朝野的壬寅宫变之中,如果能顺便撮合她和前世的他在一起,岂不是能把那一直缠绕在他脑海的怨念驱散一些?

毕竟他们只是历史上的小人物,不是吗?

所以他雕了那对玉镯,想找机会送给少女。

玉镯在古代,是等同于戒指在现代的意义的。汉朝就有《定情诗》云:“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其中的契阔就是出自《诗经》中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跳脱便是古时手镯的意思,是恋人定情时所赠。

前世的他只要看到这雕工和这落款,就知道是谁雕的。估计虽然会不明白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第二个自己,但前世的他一直在哑舍看店,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没见过,自然也会猜得到。陆子冈按了按怀中的锦盒,心情颇好,他已阻止了少女回宫当值,那么现在只需要找个机会把这对玉跳脱送给她就大功告成了。

思绪起伏间,陆子冈发觉他们已经在胡同中穿梭许久了。京城向来有着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皇城的东边一般住的都是商人,富贵遮天。而百官为了应诏方便,一般都是云集在西城一带。南贫说的是前门外的天桥一直到永定门都是三教九流平民百姓聚集的地方,而钟鼓楼往北到德胜门的地方,都是宫女和太监的家眷所住,这些人往往都被人瞧不起,才有北贱之称。陆子冈知道他们现在就在西城一带,入目所及的都是高官的宅邸,处处深宅大院,就算有个别酒楼,看起来也非常高档,估计他们连给店小二的赏钱都出不起。

夏泽兰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陆子冈至少知道了她的姓氏,但闺名不好问得太详细。古代在订婚之前的三书六礼时,才会有问名这个环节,他一个偶然相逢的外男,对方肯请他吃顿饭,就已经是于礼不合了。

好在明朝虽然对于女子的管制很严,也仅限于大户人家的小姐夫人们,平民百姓的女人家也是会迫于生计抛头露面的。所以陆子冈和夏泽兰一路上几乎并肩而行,也没有引起太多的人注意。夏泽兰等褪去了初时的羞涩,便开始沿路介绍京城的风貌来,因为她知道身边这位年轻的琢玉师是刚刚进京不久的。

有人当导游,陆子冈自是求之不得,但他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了。

“哎呀,那家天福斋的酱肘子做得太腻而且很咸,肯定不会合我们南方人的口味。

“这家糖火烧倒是不错,但早上来吃比较好,晚上吃太随便了一点。

“鸿丰楼的烤鸭好吃,可都是要提前一天预约才可以的,今天肯定是来不及了。

“泰德福的涮羊肉也还可以,但腥臊味道很重,我怕你适应不了。”

陆子冈一路走,一路听着夏泽兰絮絮叨叨地点评着路过的饭馆,最后终于听明白了,这绝对就是同行相轻啊……夏泽兰一边说,一边也在心里思量着。她偶尔偷瞄着年轻琢玉师俊朗的侧脸,忽然想起之前在李公公那里听到的八卦。据说这位新来的苏州琢玉师,虽然已是二十余岁,但却没有家眷随行安置。

没有家眷,就是没有娶妻的意思吗?

夏泽兰想要习惯性地隔着衣服摸摸脖颈间的玉料,手上却摸了个空,才醒悟到自己已把玉料交给了眼前的人去雕琢。伸手摸了摸腰间的荷包,夏泽兰一咬牙,漾出一抹微笑道:“陆大哥,为表诚意,我还是请你去我家吃吧!”

陆子冈受宠若惊,简直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走的,直到他站在一家兴旺的小餐馆外面,又看了看左右。

呃……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五百多年以后,这里开的应该是一家肯德基……

夏泽兰十年前随父母进京,当时她家的境况还不错,父母用积蓄在前门附近开了家小餐馆,主营苏州菜和淮扬菜。因为手艺地道,菜肴物美价廉,小有名气。可惜好景不长,夏父因为积劳成疾早早过世,母亲也因为悲伤过度撒手人寰,独留夏泽兰一人。

夏泽兰本应遵循父母遗命,扶棺回乡后留在苏州,但因亲戚多已疏远,夏泽兰也不愿在他们的指手画脚下被安排盲婚哑嫁,便在安葬父母之后重新回了京城。她一个人支撑不了一家餐馆,便把铺面租了出去,自己又因为手艺精湛被招入了尚膳监当厨娘。因双亲早逝,无人管她婚嫁,独自一人不知道有多逍遥自在。

当然,经常有那左邻右舍的热心姑婆来攀谈介绍,夏泽兰总是婉言谢绝,毕竟她一人孤身在京,无亲无故,那些三姑六婆又能给她介绍什么好人家?宁缺毋滥,就算一辈子不嫁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是夏泽兰早就定下的决心。

只是,现在这个决心,微微地有些动摇了。

夏泽兰面不改色地带着陆子冈踏入自家那个租出去的小餐馆,因为已经快到晚饭时分,客流量已经增多,他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

陆子冈跟着她轻车熟路地穿过厅堂绕过后厨,之后便进到了一间狭窄的小院里。这间小院里已经堆满了许多晾晒的干菜,那穿好的山蘑菇、萝卜条和堆砌成一摞摞的大白菜,还有房檐下那一串串垂下来的金黄色玉米,混合成了一股扑面而来的温馨气息。

夏泽兰见陆子冈的目光流连在玉米上,便连忙解释道:“这是玉蜀黍,从海外传进来的,据说好保存,很多海上讨生活的人都喜欢吃。这个又好种产量又高,最近京城也很风靡,我闲时正研究些玉蜀黍的新菜肴。”

陆子冈闻言一怔,才想起这种原产于中美洲、是印第安人主要粮食作物的玉米,正是因为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在嘉靖年间才传入中国,但大范围地种植却是在清朝时期。正因为玉米的生长期和冬小麦交错,在黄河流域附近的北方地区,可以和冬小麦轮流耕作,达到作物一年两熟,成为下层人口的主要粮食,这也是18世纪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玉米还被世人称之为五谷之外的又一种谷,可见其重要程度。

想到这里,陆子冈不禁道:“玉米直接煮着吃或者烤着吃就很不错,炖汤或者搓成玉米面,剥粒炒菜,或者加点油和面做成玉米烙也好吃。”

“啊?”夏泽兰请陆子冈回来给他做饭,也有让他吃吃这种稀奇的玉蜀黍显摆的意思,结果对方居然比她更了解。夏泽兰泄气后又重新振作,问清楚了如何做玉米烙之后,便选了两根玉蜀黍一头扎进院子里的小厨房中。

陆子冈也没有进屋,而是陪在外面,按照夏泽兰的指示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挑水、择菜等等。夏泽兰的小厨房虽然比起碾玉作司正的厨房小了许多,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中坛坛罐罐甚多,显然都是夏泽兰的私家珍藏。

陆子冈从不知道做菜还有如此多繁琐的工序,因为现代厨房都是全自动或半自动的机器,此时目睹了古法厨艺,觉得无比神奇。连煮饭时添加柴火的多少都有讲究,那个在厨房中忙碌的曼妙身影,更像是在制作艺术品一般,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令人移不开目光的魅力,和着充盈鼻间的香气四溢,更令人永生难忘。

两人直接在院子里支起了圆桌,等天色稍暗下来的时候,摆在圆桌上的已经是一席颇为丰富的菜肴。

蒸得红彤彤的四只河蟹、辣赤焦香的五香排骨、金黄香脆的玉米烙、酱褐色的爆鳝片,还有一砂锅的清炖蟹粉狮子头,色香味俱全,令人口齿生津,食指大动。陆子冈帮忙摆好碗筷之后,就端坐在桌前忍受煎熬,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因为穿越前的紧张,今天还没吃过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