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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1 / 2)

作品:《再唤一声阿婆

杨坤的婚礼半个月后就举行了,他的婚礼算不得是最盛大的,但在当时也不算差,彩礼要了十二万,有16辆婚车,又是村子里第一次有人在酒店举行婚礼,当时也算是很上档次了。

那会儿我即将初三,按照学校规定暑假要早些回学校补课,所以我在家的时间非常的少,参加完杨坤的婚礼后我就回了学校,从而全心全意的迎接初三,备战中考。

对我以及很多的小孩而言,中考是改变命运的第一道坎,只有顺利考上好的高中才能考上理想的大学,这似乎是环环相扣。

初三我是与另外两个女孩一起租房住,半年房租五十,而且旁边还住着教师,有时候不懂的问题就直接敲老师的门了,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一直都是个很安静很内向的人,能不说话的时候坚决不想多说一句,可这样的我却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十三四岁的年纪,大部分孩子对异性都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我可能是个例外,我几乎不与男生接触,记得阿婆说过,女孩长大了后就要与男孩保持距离,我与男孩的距离隔了一整个赤道,谁知这样的我还能被造谣出早恋。

谈及早恋,如同林中猛虎,令人望而生畏,随后同学间背后指指点点,被班主任叫去主任室谈话,严重点的还要面谈家长。

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都是语文老师,且他的父亲曾经受过阿公阿婆的恩惠,再者我的语文成绩又是学校拔尖的,又身为班长,自然更受老师的喜欢。

那是个阴霾的天气,我抱着一堆的课外书走近教室,正逢午休,其他的孩子都会趴在桌子上睡觉,而我便喜欢趁这个时间去图书室借书,刚进教室就迎来同学的异样目光,我直觉额头冷汗涔涔,木然的回到座位上,正打开书本,这时同桌卢桂凤用胳膊捅了捅我,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将小脑袋凑了过去,轻声问道,“凤儿,怎么啦?”

卢桂凤压低声音道,“有人说你跟陈桂林在一起了,估计班主任很快就知道了,你一会儿得小心点!”

“嗯!”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继续翻开自己喜欢的书,那会儿我特别迷恋安妮安顿的文字,其次便是朱自清跟钱钟书。

“大难临头你还这么镇定?你不会真的跟陈桂林在一起了吧?”卢桂凤开始各种脑补,一脸吃瓜。

我敲了卢桂凤的脑袋,“别闹,人家是有女朋友的,再者我只是欣赏而已,纯欣赏,但我跟他不怎么熟!”

欣赏是真的,不熟也是真的,陈桂林虽名字普通,却是个十足的帅哥,有着干净的笑容,就算穿着红色的校服,也难以掩盖他的帅气,他个子高高瘦瘦的,喜欢穿双白色的球鞋,课间活动基本上是打篮球,当然我认识他的时候,是因为一篇文章。

身为文学社的社长,对会写文章的人自然会关注多一些,有次征稿活动,当时我一人在文学社办公室,他来送稿子的时候,就认识了,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而我正在整理排版,他红着脸问,“请问文学社的稿子是交这里吗?”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长得眉目清秀,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很是腼腆。

“是,稿子给我就行!”我接过他的稿子扫了一眼,落款名,夕阳雨。

这个夕阳雨基本上一周投三次稿,不过能选上的不多,因为文风有些萎靡伤感,不过文字功底非常厚实,有自己的风格,若不是校报的话,确实是不错的文章。

而我也仅仅只是通过文章去了解这个人而已,多疑而敏感,甚至脆弱,孤僻。

似乎与我有着相同的性格,说不定会有相同的经历。

后来无意间在篮球场遇到过几次,他知道我是社长后就主动询问了一下关于他文章投稿的事儿,而我也针对性的说了些他文章不适合发表在校报的原因。

也许是因此才会被造谣出早恋吧,不过我对这些事儿本就不怎么上心,随便他人怎么议论,也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你真跟人家不熟的话,怎么连人家有女朋友的事儿都知道啊!”卢桂凤好奇的问。

我从课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校报,指着上面的一篇叫秋风颂的文章给她看,“你看看这篇文章,笔名是叫黄昏泪,文章虽写的是秋风,实则像是在写一个女孩对一个男子的爱慕之心,陈桂林的笔名叫夕阳雨,而这人的笔名叫黄昏泪,你不觉得像是一对么?”

“你确定这是一对吗?不可能吧?这也太扯了吧!”卢桂凤一脸惊讶,仔细地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喃喃自语着,“这不太可能啊!他们怎么会是一对呢?不过你说的好像煞有其事一样,让我没办法反驳啊!”

“怎么了?你认识这个黄昏泪?”我捏了捏卢桂凤的小鼻子,“你是不是有事儿瞒着我,快说!不说我就翻脸了!”

“嘘,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卢桂凤扫了一眼教室后,拉着我就往篮球场跑去。

夏日炎炎,阳光灼热,但篮球场上依旧是挥汗如雨,奔跑的身影纵情舞动着青春,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陈桂林。

他着黄色的背心,光着手臂,身上的汗水如雨倾泻着。

卢桂凤拉着我走向观众席,而在观众席上竟有我们班上的女同学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