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2 / 2)
作品:《[宝莲灯小李飞刀电视剧混合同人]欢戬 杯酒映明月》这恨不能记在笔下,不能记入法宝,只能记在心里。
两千多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许多人都早已忘记了当年的样子,或是曾许下过什么承诺,说了什么话。
而他不愿遗忘,无法遗忘,不能遗忘。
再痛苦,也不可以忘!
这便是放在他心里的事,这件事在他的心里生了根,也已经大到将他心中的所有缝隙都填满了。
而他也不需要别人去记得,因为仇恨与痛苦这种事,几个人记得比许多人记得好,一个人记得比两个人记得好。
他不介意去当那最后一个人,也是那个将会把一切都划上句号的人。
没有人懂得在这件事上,他是如此傲慢,如此自大的。
杨戬的双眼在昏暗的内殿中熠熠发亮,那疼痛使得某种光芒与以前的数百、数千、数万次那样,又在他的眼眶中点燃了起来。
然后指甲从掌心抽了出来。带出的鲜血像是被什么吸引一样朝着掌心滚去,飞快地重塑着手掌中那一片鲜血淋漓的地方。
任何伤口也无法在他这样的仙体神躯上停留很久。刻不下的东西总是最容易忘记,所以神仙其实是很健忘的。
杨戬从卧榻上站了起来。
为了这件事,他还有许多事要去做。
然后他喊道:“哮天犬。”
那个黑发黑袍的人便弓着腰从门外蹦了进来,脸上还挂着讨好的笑,一面说道:“什么事?主人?”
杨戬道:“我要再去见一见沉香,你随我下界一趟。”
哮天犬说道:“好,好。”
他在杨戬面前笑起来时总摆脱不了本体的习惯,假若还能看得见他的尾巴,现在必定已经摇得像是蒲扇一般。
一个十分热情又忠心耿耿的人总是令人不忍心去疏远的。所以尽管哮天犬只是一条狗,杨戬也常常会带着他。
银色的铠甲被换作了便服。杨戬朝殿门走去,目光掠过桌上的茶杯,顿了一顿。
他忽然说道:“先等一等。你去天庭的酒窖里,让人取两坛好酒。”
哮天犬好像吃了一惊,问道:“主人,拿酒干什么。”
杨戬似乎笑了一笑,又好像没有。他说道:“我答应了一个朋友,这次下凡,要去请他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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