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2 / 2)

作品:《[宝莲灯小李飞刀电视剧混合同人]欢戬 杯酒映明月

这恨不能记在笔下,不能记入法宝,只能记在心里。

两千多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许多人都早已忘记了当年的样子,或是曾许下过什么承诺,说了什么话。

而他不愿遗忘,无法遗忘,不能遗忘。

再痛苦,也不可以忘!

这便是放在他心里的事,这件事在他的心里生了根,也已经大到将他心中的所有缝隙都填满了。

而他也不需要别人去记得,因为仇恨与痛苦这种事,几个人记得比许多人记得好,一个人记得比两个人记得好。

他不介意去当那最后一个人,也是那个将会把一切都划上句号的人。

没有人懂得在这件事上,他是如此傲慢,如此自大的。

杨戬的双眼在昏暗的内殿中熠熠发亮,那疼痛使得某种光芒与以前的数百、数千、数万次那样,又在他的眼眶中点燃了起来。

然后指甲从掌心抽了出来。带出的鲜血像是被什么吸引一样朝着掌心滚去,飞快地重塑着手掌中那一片鲜血淋漓的地方。

任何伤口也无法在他这样的仙体神躯上停留很久。刻不下的东西总是最容易忘记,所以神仙其实是很健忘的。

杨戬从卧榻上站了起来。

为了这件事,他还有许多事要去做。

然后他喊道:“哮天犬。”

那个黑发黑袍的人便弓着腰从门外蹦了进来,脸上还挂着讨好的笑,一面说道:“什么事?主人?”

杨戬道:“我要再去见一见沉香,你随我下界一趟。”

哮天犬说道:“好,好。”

他在杨戬面前笑起来时总摆脱不了本体的习惯,假若还能看得见他的尾巴,现在必定已经摇得像是蒲扇一般。

一个十分热情又忠心耿耿的人总是令人不忍心去疏远的。所以尽管哮天犬只是一条狗,杨戬也常常会带着他。

银色的铠甲被换作了便服。杨戬朝殿门走去,目光掠过桌上的茶杯,顿了一顿。

他忽然说道:“先等一等。你去天庭的酒窖里,让人取两坛好酒。”

哮天犬好像吃了一惊,问道:“主人,拿酒干什么。”

杨戬似乎笑了一笑,又好像没有。他说道:“我答应了一个朋友,这次下凡,要去请他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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