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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过敏(2 / 5)

作品:《[娱乐圈]初闻不识曲中意

好家伙……不仅吃,还带着小娃们吃……

“具体的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陆知要吃的,我回头跟他说说吧,这事也不是怪谁。”说到底这事确实谁都怪不上,除了他和小喇叭,没人知道裴宛初对炸鸡的反应为什么会那么大,可能也压根无法理解。

裴宛初中午来不及吃饭,只吃了一点东西,早就有点饿了,这一弄人几乎是饿晕过去躺在床上,意识也逐渐模糊。

他回到了19岁那年,大二,他在学校附近商业中心的炸鸡店打工已经一年多了。

从大一开始,这些烟熏火燎的日子不仅让他赚到了钱,也让他省了不少钱。

炸鸡店的后厨又热又闷,通风排烟不好,除了老板根本没人愿意在里面干活,赚钱了的老板也不愿意干,至少不愿意从早干到晚。

于是裴宛初作为一个优质且灵活的替补,顺利入职了。

没课的日子,任何时候他都可以来店里,跨进门还没套上围裙,保准那头老板手里的滤网已经放下了。

裴宛初最喜欢的是下午去,一直干到晚上,老板管饭,而且到了晚上没卖完的炸鸡,老板都会送给他。如果都卖完了,他要买,老板也便宜算钱。

a国的学校,最便宜的餐食就是炸鸡汉堡这些东西,戏剧学院的有钱学子们是瞧不上的,可是也不能妨碍他贵,这东西久了不吃总会有人想。

那价格是裴宛初在炸鸡店买的几倍不止,打一天工,管两天饭,早饭也是从炸鸡店带的汉堡,午餐就是炸鸡块,炸鸡翅……

有时候第二天课程排满,去不了,他甚至会连第三天的饭都买回去。

这样的饭裴宛初几乎每天吃,不仅没吃腻,也没吃胖。

大二那年春假后,天气陡然升温,每天都有专家力证:地球变暖,气候恶劣,今年可能突破40度高温。

裴宛初对高温的概念,不是烈日当头,不是挥汗如雨,而是他带回寝室的炸鸡味道越来越怪。

同住的白昊,从第一次见面,他就知道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和他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