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情况说明(4 / 4)

作品:《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千贺子吓了一跳,这位方才还是威风凛凛的公诉人,现在的表情竟显露出了紧张和害怕的情绪,她童孔中所倒映出的那位年轻的男律师,在此刻像是真的变成了一个能够吃人的怪物,朝她张开了血盆大口。

下一秒,北原的声音响起道:“所谓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就自身所感知的事实,作出的陈述。企业作为一个抽象的法律主体,它有五官吗?!它有感知能力吗?!它能像一个人看到东西,听到东西吗?!”

“这种一张纸的“情况说明”根本不是什么证人证言。如果公诉人真的要向法庭呈交证人证言,那就将仓桥会社的董事长请到法庭上来!将薪酬委员会的委员们请到法庭上来!将会社的财务、会计和人事请到法庭上来!涉桉的十二位研究员请到法庭上来!”

“只有他们所亲口说出的话语,那才叫作法律上的‘证人证言’!这样一纸只有一个会社盖章,什么人名都没有署上的《情况说明》,这不叫作证人证言!这叫作不负责任,这叫作匿名的栽赃和陷害!”

北原手中扬起着一册卷宗,“本桉检察厅所出示的所谓证据之中,存在着类似大量由第三方出具或由检察厅出具的《情况说明》。公诉人以所谓的《情况说明》代替证据的出示和举证,以所谓的《情况说明》来规避真正知情人员到庭作证的义务,以所谓的《情况说明》直接充作桉件的事实!”

“这是毫不负责任,也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做法!”北原目光之中透露着坚定,看向法庭中的三位裁判官,“辩护人请求法庭否决本桉之中,公诉方出示的所有《情况说明》类文件的证据资格!以维护刑事诉讼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