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辩护意见(3 / 4)

作品:《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是的,这些都是小瑕疵。只要我们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起来!这些都属于可以不用计较的地方,都无法妨碍我们将想要定罪的人,进行定罪。哪怕,光明正大地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不具有侦查权限的情况下,展开侦查,但只要是为了所谓‘千千万万国民’的利益,这种重大的程序违法,也是可以容忍的。”

“千千万万国民的利益?”北原忽然话锋一转,带着嘲讽的语气说道,“是的,我们的检察官口口声声要为了千千万万的国民利益。但是,唯独站在法庭之上,明明是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森本,这位遭受刑法无辜牵连的市民,却不属于千千万万的国民。”

“因为错误的刑事羁押,而不得不忍受新婚之时与丈夫分离痛楚的石村研究员,也不属于这千千万万的国民。”

“在检察官看来,我们今天拒绝参与法庭调查,有意与公诉人对抗的两位辩护律师,就更加不属于千千万万的国民。”

“千千万万的国民哪里都是,却唯独的不是站在你面前活生生的人。”

“我不妨将检察官岩永的话翻译一下。只要是他看得顺眼的,那么你就是属于这千千万万的国民。只要他看不顺眼,你就是这千千万万国民的敌人!”

《独步成仙》

这位律师的话音回响在法庭之上。

听到这位律师竟这样说话,坐在公诉人席位上的那位资深检察官,已经忍不住双目睁大,脖颈处青筋暴起,整个人的身子因为愤怒而微微在颤动。

北原徐徐转身,看向审判席道:“裁判长。正如我方才所说。权力由凡人来行使,就一定会犯错。但是,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却不去改正。”

“流水线式的作业一向是东洋刑事司法界的顽疾。一桩桉件从警察来到了检察厅。检察官不好讲他们是错的,于是就批捕了。桉件又接着来到了裁判所,法官不好讲检察官和警察都错了,于是就照着起诉书判了。整个刑事司法的流程,从检察厅到裁判所,都犹如麻木的流水线工人一样,给履带上的产品盖上公权的印章。”

“的确,承认犯了错,在某种意义上,会折损司法机关的权威。原来,警察也会抓错人;原来,检察官也会看走眼;原来,连法官都会出错。但是,为什么我们的法律要让检察厅来监督警察,为什么我们的法律,要让检察厅的指控必须经过法院的审理。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仅要让法院审一次,而且还要有二审,乃至于三审?!”

“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改正我们之前犯下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