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 / 3)

作品:《绝色吃货女配翻身记

她轻声叹息着,满腹心事但到底是没有再问什么。认真的看着珍珍摆弄着一根根鹅毛,却不知自己这傻妹妹到底要做什么。

珍珍得意的拿着自己的鹅毛笔,沾着她方才调的淡淡墨汁,试着在纸上写了起来。宣纸吸墨,写出的字还是不如自己想想中的那般漂亮,却比她那鸡扒一般的毛笔字好太多了。

顾宛瑜瞧见珍珍的字,不敢置信的拿起来端详:“我的好妹妹,你这字写得可比幼时好太多了。”

珍珍微微扬了扬头,俏丽的小脸上都写满了洋洋自得。

只是不等珍珍骄傲够,就听素月在一旁泼着冷水:“大姑娘,我们姑娘说了,她的字写不好,都怪笔太软。”

说着还将她方才练字时的那几张纸拿了出来,珍珍嘴角一抽,想也不想的就要上去夺。确还是慢了半拍,顾宛瑜已经将草纸接了过去,一见那上边的字便不受控制的笑了起来

“原还奇怪你怎突然之间字写得这样好,看到这几张熟悉的字迹我才明白。你这丫头呀,惯会投机取巧。”顾宛瑜的话说的温温婉婉,珍珍却吓出一身的汗。

听了这话,珍珍默默的放下心来。

说来也是,原书的顾宛珍还曾被三皇子暗地里嘲笑过字迹,说是白瞎了那张漂亮的小脸蛋了。她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好在这顾宛瑜似乎没有起疑。

因为好奇,顾宛瑜也拿着珍珍的鹅毛笔写起了字,站在一旁的珍珍也瞬间明白为何顾宛瑜不起疑了……与顾宛瑜的字比起来,她这字就如同小学生的一般。

什么小学生不小学生的她不在乎,能快点将那一百遍心经抄写完成才是正事。一只鹅毛笔总是担心会坏掉,秉持着磨刀不误砍柴工的心理,珍珍下午又多制了几只鹅毛笔。

余下的鹅毛也都交给了素月,自己也安心的抄起了佛经,一个多时辰下来,四五遍的心经就抄写下来了。

其实说来她也是因祸得福,此时京中传言甚广,她们这样都窝在家里避一避风头也好。抄抄经书什么的,总比出去当怪物观览才好。

而且心经才三百多字,一百遍才三万多个字,她小学的时候考试没考好,爸爸就会让她将错题抄抄一百遍。那几科加在一起错题抄一百遍!!!现在想想都觉得顾宛珍的父亲真是心慈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