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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8章 利之所在(2 / 5)

作品:《贞观俗人

对此秦琅不反对,毕竟朝廷势大,想分杯羹很正常。

两成的博买权,秦琅也能接受。

秦家的牙行,不仅对进口的货物如此,出口的货物也一样,所有出口货物都要先经牙商,由商行的名义报关,商行因此除了代缴关税,也还要收一笔佣金。

这种官牙的存在,其实历朝的城市里面早已有之,就是各行的行会和官牙了,朝廷不直接管理那些商人,而是通过让各行业组成行会,然后只管理这些行会的行首等来管理各行业,对于交易,也通过牙商来约束。

乳香这样宫廷需要之物,朝廷博买,牛皮牛筋牛角铁料等这样的堪造军器之物,朝廷也一样要博买的。

秦琅都同意,毕竟这个博买也要经过市舶司的估价,只是少了中间商赚差价,但船东货主们并不亏本,毕竟他们的货不管是卖给商人还是商行,价格都差不多,不可能自己去零售的,港口价和零售价,肯定是不同的。

当然,朝廷搞博买政策,不可能都是为自用,所谓需不需要,其实只是看有没有利可图。比如好卖的东西,那判官可能都要插一脚,都要博买,买下来后再倒手卖掉,就能赚一笔。

这种雁过拔毛的行为,秦琅也一样理解。

要知道,仅去年一年,仅广州市舶司一地,通过博买然后变现赚的钱,就有一百一十万贯,这还仅是博买赚的,还没算抽解的进出口关税收入。

正如朝廷官员所说的,东南之利,市舶第一。

市舶司负责进出口贸易,既征关税,又搞博买,两头赚钱。

这个判官不是来抢吕宋贸易管理权的,只是来为皇帝和朝廷赚钱的,另一位监官,从名字上就能听出来,这是负责监管的,相当于派在军中的监军一样,对市舶司的帐目、仓库钱物等进行监察。

这也属应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