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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0章 秦公子的豪气(3 / 5)

作品:《贞观俗人

更多的地都是荒地,更别说那片山陵了。

既没矿也没什么猎物,就是片荒山,秦俊居然也愿意按每亩每年六斗的租来付,两万亩荒山,这可就是一万二千石粮啊。

倭国虽然早就开始种植水稻,但是水稻产量其实不高,亩收一石都未必能保持的了。

更何况,倭国此时推行班田制,规定,年满六岁公民授田,男子每人两段(当时约合亩),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各为男女的三分之一,授予户主,口分田终身使用,死后收回。

而授田者每段田纳稻二束二把,约为当时产量的百分之三做为租,充地方财政之用。成年男子还要纳绢或丝、棉、布做为调,每年服役十天,做为庸,可用布代。

调和庸充做中央政府财政之用,另外规定杂瑶六十天以下。

总的来说,此时倭国的地租仅为三十税一左右,另加上庸调役。

如果按亩产一石算,那实际一亩租仅三升左右,而秦琅愿意给六斗的租,这相当于是给了二十倍的。

秦家愿意一年付三万石粮租这块地,这实际等于是百万亩班田的租粮了。

中臣镰足差点想掏出算盘来仔细确认一下了,可这数字确实简单好算。

中大兄皇子也望向了中臣镰足,两人都被这位秦家大公子的豪气手笔给惊到了。

中大兄皇子也被称为葛城皇子,因为他得了葛城这块封地。葛城原本是苏我氏的根据地,后来成为了天皇的直属领地,苏我马子权势最盛时,曾经就要求外甥女推古女皇把葛城重新划给苏我氏。

但被女皇拒绝,后来苏我马子强占葛城县。

苏我虾夷时,还建祖庙于葛城,又大兴土木,强征各贵族的私人部民,为苏我氏家族修建两座大坟,一座是他自己的,一座是给儿子入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