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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阴寿(1 / 4)

作品:《真千金是个白无常

事不过三。

第一次犯错,罚一万年阴寿。

第二次犯错,罚两万年阴寿。

第三次犯错,直接开除!

地府可不敢用这种明知故犯的鬼,为了利益接二连三的犯错,这次买卖鬼蜡,下次是不是直接买卖鬼魂了?

所以,必须严惩不贷。

勾魂使者是地府公务员。

这份工作简单轻松,阴寿还多,是多少鬼魂梦寐以求,挤破脑袋都想进的地方。

所以一旦入职,死都不走。

面对这种超凶狠的惩罚,所有的勾魂使者齐齐断了歪脑筋。

他们当勾魂使者为的就是阴寿,他们一年才12年阴寿,初犯就扣一万,真的会吓死鬼的!

所以绝对不干犯法的勾当!

原著中写,每个市的勾魂使者都有自己的冥信群。

那个黑无常也曾在群里问有没有谁见过秋无月的鬼蜡。

不过很可惜,不管他发了多少次,都石沉大海,所以最终只能放弃。

风书韵得知后,也只能无奈叹息,对卫澜如实相告。

而卫澜只能自叹运气不好,随后对风书韵感恩戴德,而后更加忠心耿耿。

**

有关秋无月的信息,一搜便搜索出来了上百条。

叶清欢看着最上面一栏的筛选框,问:“你母亲哪一年生的?”

卫澜:“1961年8月23日。”

“1961年,8月23日……”叶清欢滑动筛选框,选定日期后,搜索。

还好,叫秋无月,并在这天出生的,只有一个。

“秋无月……”叶清欢边看边念,“1961年8月23日出生,死于1991年12月22日,死因,放火**。

此女一生乐善好施,功德368,可兑换三万六千八遍年阴寿。

阎王念其可怜,免了地狱刑罚,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便惩罚此女鬼蜡之刑,燃烬方可再次进入轮回。”

叶清欢放下手机,转眸看向卫澜,道:“你母亲被做成了鬼蜡,等蜡烛烧完,便可进入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