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_第77章(3 / 3)
作品:《回到过去》黄蓁蓁嫌卡夫卡一生不够顺遂,摇头否定:“要不叫它奥巴马?”
这个名字够霸气!
黄蓁蓁给它取了这个名字也觉得不好,那个名字也觉得不好,脑子里面给它想了一堆名字都不满意,还特意把老爸书架上的《诗经》《楚辞》拿出来翻,最后决定给它取名叫茂茂。
黄妈妈听了问:“一只狗,怎么叫猫猫?”
“不是猫猫啦,是茂茂,哥不是茂字辈么,茂茂也是茂字辈。”黄蓁蓁开心地解释。
黄妈妈不高兴地皱眉,“一只狗取和你哥一样的名字,赶紧给我换了。不是一身金毛嘛,就叫小金就是了,取个名字还花那么多心思,你现在主要的就是学习,要把这心思花在书本上,别一天到晚玩狗。”黄妈妈吃着早饭,“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吧?你看看人家敏行,哪天不是在家看书?你什么时候见他出来玩过。”
黄爸爸也道:“小金这名字好,招财!”
黄爸爸做生意之后似乎越来越迷信了,什么东西都讲究个好兆头。
黄蓁蓁蔫头耷脑地反驳:“干脆叫它金元宝吧。”
黄妈妈板着脸:“我看着名字就不错。”
于是一锤定音,小金大名金元宝。
黄爸爸黄妈妈喜欢叫它小金,黄蓁蓁喜欢亲昵地叫它元宝,或者宝宝。
宝宝是个有点脾气的小家伙,它像是知道谁比较疼它,谁不待见它,每次见到黄妈妈的时候都特别乖,趴在窝里睡觉,一动不动,醒来的时候也是安静地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也不叫。
黄爸爸回来时,它就会两只爪子扶着收纳箱站起来看着他,黄爸爸走到哪儿,它看到哪儿,直到黄爸爸从他视线里消失。
但是黄蓁蓁一回来,它叫的可欢快啦,小尾巴摇的跟大风车似的。
它一叫黄妈妈就烦,训斥它:“不许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