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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歌坛传奇_第99章(1 / 2)

作品:《穿越之歌坛传奇

“阿——嚏——”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歌词“quandosono…”“timetosaygoodbye”出自由《timetosaygoodbye(tepartiro)》,莎拉·布莱曼演唱,弗朗西斯科·萨托利(francescosartori)作曲、卢西奥·库兰特图(lucioquarantotto)作词。

本章歌词“我站在高山之巅,…”“金涛澎湃,掀起万丈狂澜!”“啊!黄河!你一泻万丈。”出自《黄河颂》,是著名诗人光未然(原名:张光年)为配合音乐家冼星海创作的大型民族交响乐而写的组诗。本章不推荐这首歌嗷~大家换首配乐吧,《保卫黄河》什么的~

☆、第74章混声引起的争议

结结实实地淋了一场雨,慕君成功地染上了感冒,不得不在并州附近的镇上卧床休息,她在并州捅出那么大的娄子,这些天还是老老实实地离并州远一点比较好,至于巡演,王家能容忍他们完好无损的离开,未必能开开心心地看着她大摇大摆回去唱歌,如今也只好暂时先放下这个地方,等以后有机会再回来。

经此一事,她深深地感受到小旅馆的不靠谱之处,决定在以后的巡演路上,能住歌修分协就住歌修分协。

歌修分协安全归安全,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比如只有歌修才能进出,与她同行的道长、道长徒弟和夏只能住在外面,又比如眼前嘈杂的环境——

“《乐刊》的封面文章,是关于真声和假声的!”

“宁若提出了失传已久的‘混声’概念!据他所说,用混声能唱出和假声一样高,和真声一样有力的高音。”

“这篇文章我也看过!慕君就是有名的混声高手!她的几首超高音歌都采用混声的技术!”

“可惜,宁若虽然提出了一套练习混声的方法,但连他自己都不敢保证其中的成功率,也不知道这些方法管不管用,会不会练坏嗓子,就算我们有歌力加持,练坏嗓子也挽救不了。”

“唉,要是能问问慕君就好了。”

“她开歌之后跑到音乐学院去拍音乐片,咱不是学生进不去,拍完后又消失说去巡演,不知道跑到哪个旮旯角落去了。”

“她小小年纪唱歌就那么厉害,真觉得我们一辈子都活到汪身上了。”

“人家是天才,我们凡人就不要去比较了。”

原来已经有人发现她用的是混声了吗?慕君坐在背光的角落里,旁边桌子讨论得正热闹,没人发现他们百寻不见的人就藏在这个小小的歌修分协,她叠好用过的纸巾,站起身来婷婷袅袅地径直离开。

既然有人知道了混声,那么,离它重见天日那天也不远了。

骤然听到这个消息,她心情有些复杂,她知道混声对歌坛有多么重要。不懂混声,就唱不了高音,而高音的渲染力、感染力乃至带动气氛的能力是中音和低音比不了的。一直以来,歌坛都是在小范围的圈子里自娱自乐,歌手人气榜第一的她在人气总榜不过是个吊车尾的两百名。她能在天网上蹦跶的那么欢,一是粉丝给力,nobody闹的那一出史无前例地加强了自己粉丝的凝聚力,二是其他人都不像她一样需要靠天网人气,自然也不需要出现在天网上。

以人榜第一、人气总榜三十名的顾卿为例,他每挑战一个对手,挑战视频都会在天网引起轰动,而人气总榜排名前列的帝国首领、四大修士,他们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被下面的人高高供起来参详其中深意,他们一说话,天网起码有三个月不敢谈论其它话题。

这是一个尊崇强者的时代,因为在这个危机四伏、处处凶险的世界,强者就是支撑起人类文明传承的基石,他们愿意为普通人的安全付出自己的生命,凡人们也心甘情愿地把他们当成神一样来崇敬。

而歌坛夹在一个不尴不尬的地位,一方面,人们需要歌曲舒缓疲劳,提供娱乐。从几千年前,服务业就不是一个光彩的行业,歌手逐渐沦为——慕颜所说的——卖唱的。另一方面,从歌坛孕育而出的歌修又能为其他修士辅助,在一代又一代歌修的努力下,他们逐渐被修士们认可,成为堂堂正正的歌修一脉。

这就有些尴尬了,修士与凡人的界限如白天与黑夜一样,而歌修们赖以为生的人气却需要高高在上的他们“讨好”凡人,因此,歌修在其他修士眼中相当于“下九流”,处于鄙视链的最底端,他们人气越高,越被其他修士鄙视。为了摆脱这种地位,歌修们反而更加努力地研究歌曲,有些歌修希望能从中找出一个不需要人气值也能积攒歌力的途径,比如帝国音乐学院的院长杨乐,有些歌修则着眼于提高歌修实力,进而提高歌修整体地位,比如歌修协会会长。

混声的出现,对如今的歌坛,不知是好是坏。

“姐,”在慕君回到房间准备睡午觉的时候,慕颜敲开了她的房门,有些担心又有些紧张地对她说,“你身体怎么样了?”

慕君随手给他倒了杯茶,“已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