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前世,他虽然一直没有离开赌马场,但是在关键时刻,他帮过原温初一次——却把自己搭了进去。

原温初慢慢抬起头盯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伙计。他穿着一身短褂子,脚下的鞋看得出是陈旧的,他虽然竭力打理自己,却也仅仅做到了整洁,看得出他的经济状况并不怎么好。

赌马场做侍应是赚钱的活计,可他过得还是紧紧巴巴,他家孩子太多,弟弟妹妹还在上学,哥哥姐姐也没有像样的事做,消耗太大。

似乎察觉到原温初在看他的旧皮鞋,他局促地收了收脚,不想被她看穿他窘迫,声音有点儿结巴。

“我……我没本事跟着大小姐你做事。”

他都不敢抬起头多看原温初一眼。

他知道原大小姐是个顶尖大美人儿。他当年还在码头做苦工的时候就知道。

那一年十七岁的原温初要上轮渡远赴重洋。

码头上,他扛着几十斤重的大包,浑身充满汗臭味道,身上的短衫脏得看不出颜色,这大小姐远远看了他一眼,他脚步踉跄了一下,跌落在地上,咬着牙想要站起来,却吃力无比。

他太累太倦。

早上码头发的一个粗粮馒头早就消化得一干二净。

原本他干的活,应当发给他三个粗粮馒头,一碗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