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觉得惊心动魄步步惊心。谭青青看得又心疼孔青雀前世遭遇,又替……原温初觉得骄傲。

初崽真棒。她是替前世的朋友报仇,才杠上华必文。

不过这等恶人,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可惜青雀小可爱要回去继续学业——不过原温初让孔青雀替孔太在国外置办了大批便宜土地,还买下了种植园,眼下孔青雀可等同于大地主了,买下的那些土地同庄园农场,日后便是金山银山,这么一个身价丰厚的闺蜜小可爱,她自己本人又带了学霸属性。

等到她学成归来。

这港城岂不是原温初的天下?

想到这里,谭青青又觉得挺美滋滋。

扳手指头数,顾小狗到二十岁还有一年——青雀回来还要一年,只要熬过这一年,嗯,她们一定努力送女儿锦绣前程!

……

原温初送走孔青雀,转头就去见了陈实。

陈实连续跟在殷惜的那个手下郑尧兴的后头跑了几周,整个人精神气都不同了,少年变得精明干练许多。

虽然本来是想要让这个少年正经做生意,日后同那些威风大掌柜一般,但是这少年自己选择了这条伴随着血腥黑暗的路,原温初虽然担心,仍然放手让他一搏。

不过看上去,他似是适应良好。

她抿了抿唇,声线柔和。

“跟着郑尧兴后头跑场子,感觉如何?”

陈实抓了抓自己头顶上头的那顶鸭舌帽,他老老实实的实话实说。

“感觉?感觉自己胆子大了许多。”

原温初开玩笑地问他。

“大到什么程度?敢砍人了?”

她这句话纯粹只是开玩笑,但是对面的少年却因为她这句话有些手足无措,但是他神态之中显露得一丝慌张,却显然并没有把这句话当成玩笑话,然后原温初听见陈实低低地说道。

“如果一定要砍,我会动手。”

陈实抬盯着她看,少年的眼瞳还是明亮的,但是比原温初最初看到陈实的时候,里头多出了一些晦暗的东西,像是黑暗之中一盏摇曳烛火,烛光深处的情绪,让人看不透彻。

原温初突然怔住了。

陈实向后退了两步,他说道。

“如果一定要有人手上染血,那是我比较好。毕竟我天生贱命一条——郑哥说了,道上混的,不能怕事。有的时候,自己不狠,就得忍受旁人的狠。那么还是把生死掌握在自己手里头比较好。”

原温初想要说什么,陈实却突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