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我又爱极了一个人躺在床上吃金子,卡嚓卡嚓的,我吃的极为的欢快。

我略微麻木并快乐的生存着,后来我找了个高大上的典故形容了一下,那就是林黛玉进贾府,一步不敢多去,一句不敢多行。

吃喝用的都是惯有的习惯,被刘妈死死的把控着,幸而我天性聪慧又心胸宽阔,不然迟早跟林姑娘一样就此去了。

斋饭实在是不好吃。

山上的小和尚倒是有点意思,我可以放心欺负他。

我使唤他很是顺手,一天下午,我又爱美病犯了,撺掇他去摘寺庙门口那一片的凤仙花,好拿回来染指甲。

他也是个缺嘴的小和尚,跟我这个缺嘴的一样弱势,最后我们拎着篮子就去了。

然后——

我就遇上了我的金大腿。

经过我慎重的思虑,我早就安排好我的出路了。

要想站在巅峰,像我这样不争气的,最关键的是要站好队。

所以我凑到庞太子身边,假惺惺的开始对他好。

最后,他还真把我捞着出来了。

我一举回到我最喜欢的荣华富贵圈,对他更是死心塌地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