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的灯正好落入,陆哲一偏头,就能清清楚楚地看清里面的鄙夷。

他也不恼,自顾自地提了个建议:“刚才看到粉丝写的几个小故事,你要不先听听看?”

可怜沈乔还不知道同人文是个什么东西,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入了陆哲挖好的坑里。

温和的声线莫名有让人安静下来聆听的力量,沈乔还没想好要怎么拒绝,就已经沦陷在他的声音里:

“森林里新出生了一头小公狼,很可惜,他出生的时候母狼已经饿了三天,奄奄一息,连留下的食物都被鬣狗抢走,只能怜爱地舔了舔它的皮毛,就丧失了气息。”

“小狼眼睛还没捡开,迷糊糊察觉到危险,可惜它没有力气动弹,也躲不开猎食者的戏弄,被最近流浪到丛林的一只大狗捡走,叼着脖子弄回了窝里。”

“大狗随意地舔了舔小狼崽的皮毛,嗅了嗅,记住了它的味道,离开了一会儿,再回来的时候抓来了一只刚生产的母鬣狗,在它的耳边不怀好意地开口:‘多喝点,长大了才能给我当媳妇。’”

沈乔听到这里,没忍住开口一句:“等等。”

他面无表情地问陆哲:“先不论这只奇怪的狗为什不把那只小狼咬死当食物,想跟狼搞基又是什么操作?”

陆哲微微一笑,补充说明:“哦,这是粉丝写的我们俩为原型的故事,大狗叫陆哲,小狼叫沈乔,阅读的时候不能带脑子。”

沈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