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Into The Wild(2 / 4)

作品:《和福尔摩斯当邻居的倒霉日子[综名著]

思及女儿的行动力,他忍不住同情起伦敦的同行来。

“不行,”他琢磨着,“帮我预定明天的票,我要去伦敦。”

怎么能让女儿真的去伦敦倒腾别的建筑所,这对别人也太…残忍了。

艾琳娜来自己的建筑事务所呆了不到三年,差不多一半的员工都谢顶了。

害得他不得不将生发水列入圣诞节礼物名单,挨家挨户派仆人送。

“大人,”管家说道,“您前三天积压的工作还没完成。”

他看着一提到工作几乎像触电的伯爵,微微弯腰说道,“您看——”

伯爵看了一眼服侍了他们家三代的管家,沮丧的摆了摆手。

“算了,算了,”他自暴自弃的说,“不去了,让上帝保佑伦敦河边的那些建筑师吧!”

正被他惦念的艾琳娜,则是整理着信件,打算在异世界体会一下应聘的滋味。

她几乎刚到伦敦,就给知名的几所建筑事务所寄去了信函,诚挚的询问是否仍缺人手。

如今收到了其中几所的回信,就打算明天去试着谈一谈相关的工作事宜。

一切妥当的话,也许在后天就能入职了。

她有点小兴奋的转了个圈,又将箱子打开,挑起衣服来。

本想着选一套正式又严肃的衣服参加面试,没想到,从底下摸出了一封信函。

与她前几日看见的信不同,信封考究,信纸也较为厚实。

艾琳娜估算了一下,她记忆中的草图纸较薄,大约一叠纸只需要一到两个先令,手中的信纸大约是草图纸的两倍。

她搜寻了一下记忆,似乎是她的一位笔友寄来的信。

这位笔友是位二三十岁的女士,旅居意大利,在一次宴会上与艾琳娜认识,两人相当投缘,随即交换了联系方式。

她平常措辞温和可亲,几乎相当于艾琳娜的姐姐,两人于是保持着一个月两封信到三封信的交流频率。

她在信中写道,“我听闻伦敦已久,正巧又有熟人介绍,建议我从华沙剧院附近的寓所搬到伦敦休息,以歇一歇我疲惫不堪的嗓子。于是我决定,还是听从朋友的建议,搬到圣约翰伍德附近…我目前的住址在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1…”

并在结尾相当温情的询问她的生活,邀请她来伦敦小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