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离婚协议(3 / 3)

作品:《被迫重生真的很烦

“我爸没过问过她家的事,只知道她儿子住在奶奶家,房子应该是没有的,所以前段时间她有提出跟爸借二十万买房,我爸拒绝后,她又想让她儿子住进来,我爸倒是答应了,只是跟她说住另外的客房,我的房间不能动。后来她儿子没搬来,我猜是她嫌那个卧室小,她是想让她儿子住我卧室的。”

这么一来事情就很清楚了,吴春珍一家应该是没有自己房子的,之前跟她公婆一起住。她之所以嫁给肖明宏并心甘情愿照顾她,无外乎是冲着钱和房子的。

但她显然对肖明宏的了解不彻底,所以最后这两样一样也没得逞,今天还被告知房子是肖一雯的,并且钱也给了她。

无利可图她也就不再挣扎了。

不过如果明天能成功把离婚给办了,恐怕肖明宏还得出点血。

“我是不会让我爸给她一分钱的。”半毛钱也不行。

林煜想了想道,“找个律师吧,后天我也请半天假,带着律师跟爸一起去民政局。”

他们不在乎请律师的钱,就是不想便宜吴春珍。

两口子又商量了一会,林煜去打电话找律师。

等到周一早上九点,肖明宏和林煜准时到达民政局。

等了大约半小时,吴春珍由凌博元陪同,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肖明宏现在真的是一眼都不想看到她,见她进来,转身就往办理离婚的办公室走去。

“肖明宏。”

吴春珍开口叫住他,然后低头从包里掏出两张纸递过来,“这是离婚协议,你签了,我离开跟你进去办。”

竟然还弄了个离婚协议?

难道真像一雯说的,她给他准备了后手?

肖明宏大致看了下协议内容,当看到上面要求他把结婚这两年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也就是给她十万块钱的时候,他都气笑了。

“我跟你结婚后就是夫妻,所以在这期间你的工资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的。除去这两年的家用和水电煤气费,我知道你存了二十万,但这二十万不全都是你的,也有我一半。这是法律常识,你一个大学教授,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