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决定(2 / 5)
作品:《宋渊欢之》比如说,正月大榕树村去,二月就要留给洞溪村,两个村相互交换。
至于渔网的问题,最终由两个村的少年们以租赁的形式相互交接。
大榕树村依然送鱼,洞溪村则每月给宋欢两文,同样的还得押十文钱押金。
这是泪包少年和杨大勇们争取出来的。
既然宋欢是看着同村的份上不收他们钱,那他们也不能让宋欢被亏待了。
洞溪村不是大榕树村,跟宋欢没关系,所以他们就不一样了,得交钱。
而且往后的每个月,交接渔网都得派人检查一番,免得弄坏了,到时候谁赔都不服。
宋欢是既得利益者,对于这样的安排无所谓,一开始她也没想用渔网获得多少好处。
出乎意料的每个月多得两文钱,宋欢也乐的收下。
有钱不拿是傻子。
进入腊月,山里更加冷,风从四面八方来。
宋欢偶尔也能收获不少猎物,特别是兔子,只要在草多的地方设置陷阱,基本不落空。
宋欢现在又恢复到每天进一趟山的情况,不受伤的小兔子宋欢都会把它放回。
炭她已经烧了四窑,后院的棚子里堆了一大半,堂屋也放着。
不过堂屋里的那都是之前第一窑的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