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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甘云远(2 / 2)

作品:《宋渊欢之

有那闲着的,特地蹲着县衙,只把这些当戏看。

说书先生犹甚,这可给他们说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啊!

甘云远等人被收押进了县牢。

大堂围观的百姓们也都一一散去。

在回向阳村的路上。

阿弟愤愤不平道,“那个陆三就是个混账东西,甘大哥怎么会是这样的人?他这是污蔑!”

傅渊之说道,“此事大家都心知是谁捣得鬼,如今人证皆在,双方各执一词,就要看县令大人心里是如何想,如何评判的。”

这就是县令的权力。

这里,在“皇权不下县”的大环境下,当官当到了县令一级,即便只是小小的七品县令,也能轻易让普通百姓家破人亡。

到了知府一级,那就更不得了,一声令下就能让自己管辖下的普通百姓家家灭门。

不然怎么会有俗语“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之说。

宋欢感叹之下,又不禁在想。

这里不像现代,有监控有录像,只要一查监控就能大致知道情况了。

甘云远有没有去到陆三家进行“强·奸·犯罪”,放在现代,这就是小案件,一查、一化验自然就知道结果,根本就不是问题。

而这里就不一样了。

唯一能作证的证人,又皆被对方否决说是收买。

这种行为,在这里又没有所谓的物证。

正因如此或许才是陆三扯这个谎的原因。

这简直就是道难题嘛!

嘴上说不清,物证拿不出,人证又说被收买。

如今怎么看,好像也只能寄希望于县令大老爷能够明察秋毫,发现其中的违和之处。

碰到一个好官自然幸运,他愿意推翻自己之前的判断,重新改口。反之,则家破人散。

难道他们只能在这里静观其变,坐等结果吗?

若是,陆三和毛六等人没有被收押入狱,她还可以使用拳头让他说实话。

可现在人都被关在县牢里,她总不可能进县牢里揍人吧?

阿弟灵光一闪,说道,“既然邻居做不得证,但我们可以啊,况且大哥哥是举人,我们也有面见县令大人的资格,可以去和县令大人解释啊。”

宋欢被阿弟的话给提醒了,眼睛立马一亮,又恢复原样道,“他说的那会儿,我们还没到满城呢,我们拿什么作证?

说他品性高洁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这也太虚无缥缈了,毕竟人是会变的。”

陆三显然也把宋欢等人考虑进来了,毕竟傅渊之来了后天天和甘云远见面,这段时间肯定不能作为事发时间的。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互相叹了一口气。

这时,傅渊之说道,“颜六已经去打探了,待他把那个县令的为人品性打听清楚,我们再做下一步决定不迟。”

即便不能作证,他出面适当说一些话,或许能够让县令大人不再主观偏向陆三一家。

但也得提前了解这个县令的为人秉性。

他其实还是有私心的。

他们一行四人,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来游学,开拓视野,收获学识,如果为了一个相交不深的人,把他们四个陷入进去,他是不会干的。

只能在他们四人不会出事的前提下,他才会伸手援助。

当然,他是不可能在宋姑娘和阿弟面前表现出来。

毕竟他在她们心中也是一个温润如玉,清风疏朗的谦谦君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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