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履新市政府办 第1471章配合(3 / 3)

作品:《青云直上:重返1998

陈保听了,心里一动,说:“史树民是省人大代表,传唤他,怕会引起非议。”

石云涛道:“既然是人大代表,那他的政治觉悟就更加比普通人高,让他配合办案,他还能有怨言?”

陈保想想说的也是啊,为什么公安机关一碰到人大代表就不敢出手呢?老是想着人大代表有护身符了,却忘了人大代表的本质是什么,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啊,代表普通群众的,找他们了解情况,他们配合是义务,是责任,而不是特权!

有时候考虑问题简直是本末倒置,本来应当是上层人的义务,却当成了上层人的权利,老百姓的权利,反而变成了义务,哪有这种道理?

那些一门心思想当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社会名流,进入人大和政协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权利吗?那不是越是当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身上的责任越重,义务越多吗?

陈保在向石云涛汇报工作以后,当即传唤史树民,向史树民了解当初项目建设的事,问史树民知道不知道失踪人!

史树民怎么也没想到,公安机关还会过来找他,以至于弄的史树民措手不及,不愿意接受传唤。

见他不愿意接受传唤,刘忠说:“史总,如果您不去公安机关的话,我们就强制传唤了。”

史树民道:“我是省人大代表,你们无权传唤我。”

刘忠道:“我们现在是要向你了解情况,并不是刑事拘留你,而且你作为人大代表,有支持公安机关办案的义务,普通老百姓尚且知道配合公安机关办案,你身为人大代表,法律觉悟比老百姓还低吗?”

这话说的史树民瞪起了眼珠子,说道:“你们要想了解情况,就在这里了解,我不会跟你们去公安局。”

刘忠道:“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也这样跟我们讲,请问,我们还办案不办案?你是老百姓的代表,你的权利不能大于老百姓,而你的义务要多于老百姓,老百姓才需要你代表,法律保障你的是你履行义务的权利,而不是保障你本人怎么样,如果你不履行义务,法律为什么保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