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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进山猎野猪(3 / 3)

作品:《重回1986小山村

待他们走后,这片山林又重归寂静。

高明程猎到的这头野猪并不大,估计也就刚成年,大概在一百二十斤左右。

野猪一般长到八个月左右,能够繁殖后代了,就算是成年了。

所以这头野猪的兄弟姐妹们,会在春节期间发情配种,然后于五月左右生下小猪。

如此,生生不息,代代不绝。

高明程扛着野猪,一路快跑着下山。

野猪死后,要尽快开膛破腹,把里面的内脏取出来,不然就会臭膛。

如果是普通人,脚程不快的话,那就得在山里寻个地方把野猪开膛破腹,把内脏取出来。

不过高明程的身体素质超越常人,在山里奔跑时,速度快的很,不过十多分钟,他竟已经带着野猪回到自家院子了。

这头野猪不重,所以一点都没影响他的速度。

回到家中,他便开始处理野猪了。

这头野猪还算是小猪,皮不是很厚,去毛的话,皮也很好吃,但是呢,想给野猪去毛,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高明程懒得麻烦,所以还是老办法——剥皮。

他拿出杀猪刀,先将腹部的皮划开,然后开始顺着皮肉切割。

这把杀猪刀是新买的,刀锋锐利,轻轻一割,便已经割断一片皮肉了。

杀猪刀是尖刀,两边开刃,杀猪时,那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十分的霸气,亦是杀猪佬最重要的工具。

如果村里有人想要杀猪,一般会请杀猪佬来杀,而杀猪佬就会随身带着杀猪刀和砍骨刀。

有了这两样,一头猪就好解决了。

之所以买杀猪刀,是因为高明程发现他之前经常用匕首处理猎物,如此处理的次数一多,匕首就不够锋利了,那把匕首可是高国兵送的,他还是很爱惜的,于是就决定不再用了。

匕首被收藏起来,这把新买的杀猪刀就扛起了处理猎物的重任了,不管是宰羊还是给野猪放血,它都很好用。

杀猪刀,用过的都说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