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盛唐挽歌 / 章节正文阅读

第10章 玩一票大的(3 / 4)

作品:《盛唐挽歌

方重勇面色一正说道:“请使君写一份公函,让东阳府的府兵,到时候前来夔州府助阵。商船上不乏手持刀剑棍棒的奴仆武士,万一强行冲关,我们得有人能镇得住场面。杨若虚那五十弩手只怕会被人轻视了。

要是关键时刻镇不住场子,让某些船只逃逸了,那我们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前功尽弃了。

明日我便到夔州城外众多船坞去打听适合过江关的船型,挑一个最好的,过硬的出来,必不会耽误使君的好事。”

听到这话,郑叔清脸上有些纠结。如果可以,他实在是不想兵行险着。但目前好像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了,谁知道方重勇另外一个“馊点子”行不行呢?

搞不好还不如这个呢!

“也好,伱来安排吧,需要什么帮助就尽管说,已经没有退路了,唉!”

……

唐朝开元年间,内河航运就极为发达。

为保障航运业的持续发展,加强水运管理,朝廷设立了自上而下完备的水运事务管理和执法机构,从立法到执行到监察,可谓是三位一体!

其中尚书省工部所属的“水部”,负责水流与舟楫航运的立法与行政审查。

而直属于尚书省的独立机关“都水监”,是尚书省六部以外中央一级的专门水运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巡视水流、河堤、航运与津梁工作,而且大部分的监督与行政管理的任务也由都水监执行。

中央派出的“水陆转运使司”或“诸道转运使司”,则是负责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监视官府漕运是否运行顺畅。

但这些机构里面,有一个盲区,没有,或者说故意没有确定下来。

那便是河道的关税,由谁来收取的问题。不同的州郡情况不同,不可一概而论。

令方重勇感觉诧异的是,大唐境内收河道关税,居然多半是所在地方州郡来办这件事。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如果是由水部与都水监来管这些事,则很容易跟地方州郡的民政产生严重冲突。而且中央直属,不可能派遣很多人去外放做事。

举个例子,顾况是看管数百顷红莲稻田的屯监,整个夔州,就他一个人是中央直辖官员,其他人在田里劳作,都是佃户而已!根本就没有朝廷编制的!包括那些管理农田的小吏也是一样。

再比如说夔州,如果由中央直属机构收关税,哪怕人员没有问题,也会极大削弱本地财力。

因为夔州府除了关税是最大头外,实在是没有多少其他进项了,关税的总额远远高于地方所收取的租庸调!也比商税多了几乎一个数量级!

到时候这些关卡会不会喧宾夺主呢?会不会造成地方财政的混乱呢?会不会被地方官府所抵制和掣肘呢?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肯定避免不了。朝廷的选择也很现实,怎么好管怎么管。

不把收河道关税的事情算上的话,这是一套完整的水运管理制度,而且还将水运管理提到法律的高度,全面实行以安全为主题的水运管理。

有些已经精细到跟方重勇前世差不多的程度。

比如说船家在开航前或航行中,必须随时对船只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船体密不渗水。如有渗水,应及时排除,避免造成航行事故,确保船只维持良好的适航状态。

再比如说,舟船停泊后,必须设置标识,以便来往船只及旅客识别。船只和竹筏在航行途中,要相互避让,在急流和险滩处如上下两船会遇,上水船要主动避让下水船,尤其是险滩激流显著的长江更要严格执行,避免抢行发生事故。

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船家将会受到“笞五十”的处罚。

所有的规定都异常详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