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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倭国明治维新(9)(4 / 4)

作品:《百年争战

朝廷关白近卫忠熙急至交涉,道:无陛下敕令,间部大人不可随意缉拿城内藩民。

间部诠胜道:陛下将大政委任于幕府,吾等以《武家诸法度》之第四款,诸藩大名小名及藩士、士卒、藩民,有叛逆或杀人者,应速拘捕法办。小滨藩藩士梅田云浜等无事生非妄自攘夷,宜应缉拿。若要放人,除非陛下明发诏书。

近卫忠熙道:屑小之事,岂可轻易动敕。陛下明诏,美夷要请,事体极艰。人心之向背,国家之安危,在此一举。主上深思,宸忧日切,往岁下田之举,已不符圣意,况复开诸港,结信各夷,恐贻患后世,诚不易轻决。宜议三家及诸侯,以奏处置之宜。开国抑或攘夷,倘未定夺;间部大人既已缉拿藩民,此举甚不合规。

间部诠胜掷出查抄之密敕,道:朝廷僭越,擅发密敕,关白大人作何解释?

近卫忠熙道:字迹潦草,且无陛下钤印,孰人矫诏妄为!

间部诠胜道:吾等缉拿水户家老,虚实皆已探得,关白大人亦是心知肚明。《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之第七款,武家之官位者,可为公家当官之外事。征夷大将军以为,朝廷关白一职,九条大人最合时宜。

近卫忠熙道:上月,九条尚忠大人因病自行休致,并非朝廷褫革。

间部诠胜道:其中是非曲直,近卫大人亦是心知肚明。然主上欲拒夷狄,幕府固奉戴之,诸吏易所愿,然非公武一致,上下同心,则不能奏效也。伏望且缓期日。所捕一十三人犯,待鞠讯得情,再作他论。

近卫忠熙道:大狱不可骤兴,烦请间部大人适可而止!

间部诠胜道:吾已查获实据,清水寺主持月照和尚,不敲木鱼不诵佛经,反与鹰司、三条及尔之家臣,勾联脱藩浪人,忤逆幕府,密谋攘夷。近卫大人务必上疏朝廷,大人与太阁鹰司政通、前内大臣三条实万御下不严,非剃度出家不能弥补尔等之过失。

近卫忠熙怒曰:尔一幕臣,目无朝廷,如此狂妄,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