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 废丞相!废中书省!朱棣被梅殷下水(4 / 5)

作品:《大明:天天死谏,朱元璋人麻了

可是现在,梅殷说出来的这个条件,却让二人尽皆心动不已。

不是他们定力不行,实在是这儿泼天的富贵太大了!

大到令人心肝都在颤抖。

任凭谁面对这样的泼天富贵,都不会太淡定。

“那个……二姑父,这事儿我还是不参与了。

我们家本身钱就不少,我爷爷和我爹又都是节俭的性子。

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只挣钱不花钱可不行,我必须得败家。

我若是不败家,就对不起他们两个这般节俭,对不起他们的才华。

他们两个人挣下的家业,就够我败的了。

再说,香皂这事上,我已经和二姑父你五五分成。

香皂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每日都有钱财进账。

水泥这东西也是个赚钱的。

虽然现在还没有铺展开,但今后赚的钱也绝对不少。

这琉璃,我就不参与了。

太多了,我怕我败家都败不完。

使劲咽了几口口水后,李景隆望着梅殷开了口。

李景隆作出这样的决定,倒是令的梅殷有些意外。

面对这泼天富贵,不动心的人可不多。

很多人争着抢着,想要获得。

李景隆明显也动心了,可却忍住了。

倒是令他有些意外。

“大侄子,参与进来吧,没道理前面的两个有你的份,琉璃这件事上就没了你的份儿。”

梅殷望着李景隆开口。

李景隆闻言,还是摇了摇头道:“二姑父,你别劝了,你再劝下去,我还真怕自己会忍耐不住答应了你。

这琉璃我真的不参与了。

还是那句话,我家里面就我一个人败家,钱已经够多了。

多到了可以让我,随便败家的程度。

今后二姑父你做出琉璃了,送给我几件漂亮的琉璃制品就足够了……”

朱棣也长出了一口气道:“二妹夫,琉璃这事儿我也不参与。

回去后,我就把这事儿说给大哥和父皇。

让大哥和父皇考虑。

这事儿还是让大哥和父皇他们来吧。”

没有几个人能在这么大的富贵面前保持平静。

但不论是李景隆,还是朱棣,两人在经过了最初的震动之后,还是很快回过神来,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四哥,景隆,要不这事儿,咱们这么做。”

梅殷在劝了他们两次后,发现两人真的是不参与这件事。

便换了个说法开口道:“琉璃这个事儿,给大哥或者父皇他们谈谈,确实很有必要。

一部分利益给大哥他们,剩下的一部分归我。

在归我的这份利益当中,咱们再分一分。

我占个大头,拿五成,剩下的你们两个一人两成半如何?”

钱是死的,人是活的。

梅殷这个时候对朱棣还有李景隆说出琉璃的事儿,并拉他们入股,本身就有意让朱棣向朱元璋和朱标他们说上一说。

从而和朱元璋合作的意思在。

香皂这事儿,他可以和李景隆独占了。

但琉璃这事儿,必须把利益分给皇家。

准确的来说,就是和朱元璋进行合伙。

不然这个生意难以长久。

而朱棣和李景隆二人的反应也都让梅殷特别的满意。

他准备再让出一部分利益,把李景隆和朱棣二人给拉进来。

当一个人,能够轻易的赚到很多钱的时候,就会逐渐明白一个道理。

这个世上,还有比钱更为珍贵的东西。

有些时候让出利益,是为了让利益更为长久,让生活变得更加的顺遂。

朱棣自不必多说,别人不知道,梅殷却知道的很清楚,这位可是鼎鼎有名的永乐大帝。

不论是战功,还是其余方面的能力,那都没得说。

虽然现在他来了,决定尽可能的保住朱标,保住朱雄英。

可人生无常,总还是要多做一些准备,多做出一些投资的。

用玻璃的收益,对朱棣进行利益捆绑,加强和朱棣之间的联系,倒是一步不错的棋。

凭借朱棣身份地位,还有能力。

今后就算是历史因为自己的到来,而出现了偏差。

朱棣做不成皇帝了。

朱棣依然不会太平凡。

至于李景隆。

抛开李景隆的身份地位这些不谈,单单是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下来,梅殷就觉得李景隆此人,还是很不错的。

有事他是真上。

不说别的,只凭这一点儿,梅殷就要把利益分给他一些。

有共同的利益在,才能够让友情变得更加长久。

“使不得,使不得,万万使不得。”

朱棣连连摇头,李景隆也在拒绝。

这份大礼实在是太大了。

琉璃这东西太赚钱。

哪怕只是二妹夫在和父皇他们分过之后,再从属于他的份额当中拿出一部分来,那也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关键是这财富,还不是一次性的。

而是今后年年都会有。

这钱太多了!

梅殷笑道:“这有什么使不得?

钱是王八蛋,没了再赚。

不过是一些琉璃,一些钱而已。

相对于这些钱,我更看重和四哥大侄子你们之间的亲情,还有友谊。

钱是有价的,亲情和友谊是无价的。

别磨叽了,就这么来!”

听到梅殷说出这话来,李景隆还有朱棣二人的心情,也随之变得激荡。

一时间,心里面向是被塞进去了很多的东西。

李景隆的眼圈都有些泛红。

他说的这话,再配上他想要做的事,当真是感人至深。

直戳人的心窝子。

“不行,二妹夫,这太多了。”

朱棣摇头。

李景隆同样是觉得这东西太多了。

“咱们之间的友谊,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

经过一番的争论,最终的决定是李景隆和朱棣二人也入伙。

他们所分得的利润,各自为梅殷份额的一成。

也就是说梅殷的份额,他们一人占一成,梅殷占八成。

做好这个约定后,梅殷便找来纸笔,写下了三份一样的契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