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叔叔再爱我一次(1)(3 / 5)
作品:《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好人[快穿]》否则若是真的不管时清,他从小大少爷一样的长大,突然断绝父子关系被赶出谭家,能不能活下去还是问题。
谭明瑾是想要吓唬住养子,让他安心学业,结果反而更加激发了原主想搞死女主的心。
准确的说,他更加想搞死的是谭明瑾。
毕竟谭明瑾一直未婚,也没有亲生孩子,他一死,家产成为原主的不理所应当么。
差不多摸清楚,时清也喝完一杯咖啡了。
情况很清楚了,谭明瑾对他这个不断作死的养子没好感,但因为这些原因,就算没好感,也要不停地刷新耐力。
他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时间。
距离女主拍戏时间还有四个小时,来得及。
时清:
系统连忙狂翻剧情:
时清招招手,对着走来的服务员一笑:“买单。”
※※※
谭明瑾的确是正在相亲。
他与时清相差十六岁,时清今年十八岁大一,他也才三十三岁。
这个年纪在商场上本就算是年轻,更何况他那仿佛开了挂一样的人生和身家在这。
不夸张的说,他想结婚的话,随时都可以找到合适的对象。
谭明瑾之前一直没结婚,一是工作太忙,二就是因为养子了。
时清小时候,他那时候忙得根本不着家,孩子全靠保姆照顾,又担心这个时候结婚,妻子会对这个没有血缘的孩子不好,他小孩子不懂反抗,于是放弃。
等到时清稍微大一点了,更是一直坚决反对他结婚,谭明瑾自然是没想到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是在想着“养父一结婚有自己的血脉他就不能继承家产”,只以为是小孩子的占有欲作祟,再加上谭明瑾从小到大都没起过恋爱心思,因此也就作罢了。
因此,有身家,有长相,有身材的谭明瑾,到了现在还是孤身一人。
昨天商场上的合作伙伴提出帮他介绍赵家的大小姐,谭明瑾想着时清也十八了,就应了下来。
在解决完养子这边的事后,谭明瑾就赶来了约好的地点。
赵家大小姐比谭明瑾小了五岁,相貌艳丽,气质自信,他赶来时,她已经先到了。
“抱歉,我迟到了。”
看着相貌英俊,身材高大修长,穿着一身笔挺的男人坐下,赵小姐笑笑:
“没有,是我到的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