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冬素无语道:“你到现在还在怀疑吗?当然是真的!不信我明天拿合同给你看。”

沈林钟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我,我不想回家,我想一直留在凌王府。”

沈冬素一脸懵:“大哥,你当奴隶当上瘾了?还是有人给你洗脑了?”

你想一直当奴隶,那我费尽心思给你赎身干嘛?

沈林钟忙道:“不是的!王爷从不把我们当奴隶,而是……实话我不能告诉你。

冬素,这些话哥也只能跟你说。回到家里,娶妻生子,然后像爷爷和父亲一样,碌碌一生。

以前这是我的梦想,但现在,为兄不想这样过一辈子。

为兄想出人头地,想有一番事业,在凌王府,我才有这个机会。”

沈冬素明白了:“你不是想当奴隶,你是想跟着凌王做事。”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那我还是可以给你赎身啊!以自由身在凌王府,和以奴隶的身份在凌王府,是完全不同的。”

沈林钟也反应过来,自己钻死胡同了,但同时他又明白另一件事,顿时眼睛发亮:

“你支持为兄?你不觉得为兄这样很自私?丢下家里的亲人不管,而是去外面闯荡。”

沈冬素笑道:“好男儿志在四方,你若在外面干出一番事业。

父母亲和爷爷,还有我和仲阳,只会以你为荣。怎么会拖你后腿?

哥你想做什么只管去做,我永远都支持你。

家里有我和仲阳,你放心。”

天太黑,但沈冬素还是看到沈林钟眼中,闪过亮晶晶的东西。

真是个单纯的少年,这就感动哭了。

“冬素你也放心,等为兄有了建树,就是你的最强后盾。

那时有无数大好男儿等你去挑,为兄一定要让你十里红妆,风光大嫁。”

沈冬素干笑两声,嫁人这事,她真的不在意好嘛!一辈子不嫁也挺好的。

她隐约猜到沈林钟在凌王府干什么,他没读书,想出人头地,只能走从武一条路。

虽然又苦又凶险,但对于没有一丁点背景人脉的农村人来说,这是个大好机会。

翌日天才亮,沈冬素陪大姨母、大麦大莲进镇摆摊。她主要是采购一些东西,并不在镇上久留。

至于二姨母和阿沅,她俩则进县城摆摊了。

二姨母胆子心细,听莫修谨说了县城的情况,又觉得小镇太小,有她和大姨母两个摊位,再怎么卖,一天卖出的粉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