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原主青梅竹马(1 / 2)

作品:《八零军婚:糙汉家的小辣媳赚麻了

沈妮:“?”

她随军之前就穿过来了,对这里的记忆一清二楚,可不记得有认识这样的人物。

来这之前更是不可能结识这样的人,这人的职位可不低。虽说没有器宇轩昂,倒也不差,模样周正,高大魁梧,一身军装,看起来倒也算是人中之翘楚。

就原主那模样,不是她瞧不起原主,实在是她见人就躲,妥妥的“i”人。看到自己男人都害羞,睡觉都关灯的那种,怎么会结识这样的人物?

她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知道她名字的,但是像她这样的一个乡下妇人,男人故意搭讪是不可能的。

但她是真的不认识。

“不好意思,不记得了?”

见沈妮面色如霜,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男人的眼神有点哀怨,好像是被始乱终弃了一样。

沈妮连忙收回视线,难道原主和这人认识?

她记得原主之前来这里住过半个月,该不会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吧?

看到沈妮挣扎着要站起来,男人眼中透着关切,想到沈妮的冷漠,他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慢慢的又缩了回来。

男人叹口气,失落从眼底扩散到整个脸庞,“上次我以为是我的变化太大了,你一时没认识我。现在看来,我记得你,你却忘了我。”

还见过一次?

沈妮闻言,回头正视男人。

男人苦笑,“看来你不是有意记不得我,而是记性太差,这才过去几天。”

沈妮皱眉,这话咋说的这么暧昧,既然认识她,那就应该知道她结婚了,这么说不合适吧!

“刚才谢谢你救我,有事儿你就说,要是没事我就先回家了。”

看出沈妮不耐,男人敛起去眼底的难过,说道:“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之前你会安静的听我说话,不管我说多久,你都不会打断,没想到再见的时候,已是时过境迁。”

“之前在高水村,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你七岁,我比你大三岁。”

高水村?

原主的旧债?

“后来也见过两次,一次是我十四岁,一次是我十九岁,再后来,我没时间去高水村,但我听说你结婚了。”

“我叫季凌阳!”季凌阳很郑重的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像当年在那个茅草亭子里,他也是这么认真的介绍自己。

随着男人的强行灌输记忆,沈妮的脑中也出现了些零碎的片段。

季凌阳是城里人,他太姥姥家在高水村,假期,他会时不时的去高水村住段时间。

七岁那年夏天,原主出去砍草时突逢暴雨,她奔去附近废弃的茅草凉亭躲雨滑了一跤,筐子里的草洒了一地,怕继父打骂,她蹲下捡草,任由倾盆大雨无情打落在她瘦弱的身上。

也就是这个时候,季凌阳出现了,他不顾雨水的肆虐,帮她一起捡草,然后拉着她一起去茅草亭下边躲雨。

那一天,原主的世界多了一丝暖意,那是季凌阳给的。

后来,或许是看原主没人疼,没人爱,也没人愿意带着一起玩。季凌阳就像一个骑士,在乡下待的那段时间里,他经常会带着几乎自闭的原主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也会帮着她完成家里布置的“任务”。

那个夏天,原主是幸福的!

若把高家(继父家)比作狂风暴雨,那季凌阳就是她避风的港湾。

从那个夏季起,他们就成了好朋友,原主把季凌阳当成了除奶奶之外最亲的人。

沈妮解释道:“不好意思,之前发过一次烧,丢过一段记忆。”

潜台词是我不记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