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第 77 章(2 / 3)

作品:《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冬麦:“我跟着你就能享福?”

林荣棠听出冬麦语气中的嘲讽,咬牙:“我不是这个意思!”

冬麦便道:“可我就是觉得他好,跟着他吃糠咽菜,我都喜欢,跟着你,就算天天吃香喝辣,我都不舒坦。”

林荣棠的太阳穴狠狠地抽动了下,半响没缓过神来:“你这是故意气我是不是?”

冬麦:“不是故意气你,就是说个事实。”

林荣棠红着眼睛,艰难地看着冬麦:“冬麦,我以前做错了许多事,我也不想你原谅我,你怎么羞辱我,我认了,我都认,我活该。可我现在说这话,是真心为你好,你受罪,我根本不忍心,你知道吗?”

冬麦凉凉地道:“荣棠,那我也告诉你,你别总盯着我了,咱们已经离婚了,你和孙红霞结婚了,她也有了你的孩子,再怎么样,你们都是夫妻了,好好过日子。”

林荣棠听到孙红霞,便说不出话来了,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冬麦看他这样,便轻笑了下。

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真是林荣棠的,那为什么当初他不碰她?

疑惑这个,并没有什么遗憾,只是疑惑。

甚至疑惑里还有些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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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明饺儿果然好吃,外皮薄到几乎透明,里面的饺子馅料足,一口咬下去馅料汁液溢出。

沈烈坐在木墩子上,一口气吃了四五个:“怎么越来越能干了,你不知道,昨天村里小伙子羡慕我有福气,今天路哥他们羡慕我有福气。”

冬麦抿唇笑,拿了毛巾来帮他擦背上的灰:“瞧你那得意样儿。”

分明是一脸显摆。

他的腰背肌肉结实分明,这么擦下去,都能感到他身体的力道感,冬麦想起刚才的林荣棠,心想,这根本没法比。

她说得真心话,她就喜欢沈烈这样的,哪怕最后只能哭着求饶,她也喜欢,就喜欢他那个折腾到让人哭的劲儿。

那才叫男人。

以前她喜欢脸白的,好看的,文雅的,现在就喜欢沈烈胸腹上的结实,那都是力道,就跟发动机的马达,突突突地,让人哭让人叫。

小白脸有什么好的,没劲儿。

这么想着,沈烈的肤色她也越看越喜欢了,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健康的颜色。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道:“怎么了,刚碰到谁了?”

冬麦微惊:“啊?”

沈烈笑着说:“一定是遇到了谁,说了什么。”

冬麦睨他一眼:“你是长了顺风耳吗?”

沈烈笑而不答。

她这个人,什么心事都写在脸上。

冬麦:“也没什么,就是碰到了林荣棠,反正劝了一通,也是好笑了,如今倒是我面前装好人!”

沈烈微微拧眉:“以后有机会,咱想办法搬家。”

说着间,他的目光便落在旁边的梳绒机上。

搬家,并不容易,首先得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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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十几天,沈烈几乎是白天黑夜地泡在老院里,机器的轰隆声响起来又停下的,他将自己之前记录的那些数据都翻遍了。

他手指头上总是带着黑色的机油和脏污,有时候吃饭的时候,来不及洗,冬麦就帮他捧着,自己喂他吃。

冬麦很心疼这样的他,不过她也没别的可以帮的,只能是给他做好饭送过来,晚上的时候早早为他烧好洗澡水。

这些天炕上的事他明显兴趣减淡了,也可能是太累了没心情,晚上睡的时候,只是抱着她,有时候会低头亲亲她的脸颊。

白天冬麦不过去帮忙的时候,就收拾家里,她把腌茄子分了一些给大家,剩下的想着给王老爷子还有路家送过去,她把自己的菜谱抄全了,没事就翻开研究研究,学着上面做个菜,算是练练手,也给沈烈改善改善伙食。

就这么熬了十几天,沈烈改造成的梳绒机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用了,把那些下脚料放进去后,能被梳绒机分成羊毛和羊绒,当然分得并不是太好,但至少可以区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