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王珊珊的股权补充(2 / 3)

作品:《通天秘籍之寻千记

拐了个弯,经人介绍,王珊珊邀请穆哲律师到家里详谈。王珊珊天天窝在家里,她太没有安全感了,她不想接触外面,她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盛森能活着并且少受点苦。

穆哲很有礼貌地到王珊珊这里,在会客厅,王珊珊十分诚恳请求穆哲代理儿子的案子。

穆哲提出:“盛夫人,您的儿子有可以减轻量刑的情形,鉴定精神病,有没有这方面的事实,我就可以申请鉴定。”

王珊珊摇摇头说,“没有,他是正常的。”

穆哲继续说:“有没有盛林抑郁自杀的遗书,和盛林约定盛森帮助他达到死亡目的的意思自治的证明材料?”

王珊珊说:“这怎么说?可以减轻么。”

穆哲分析说:“摘自网络有这种说法:经他人要求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看法,主要是针对“安乐死”,认为,“安乐死”的法律责任问题应通过立法解决。在立法未能解决前,经他人主动要求或者征得他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仍应认定构成本罪,原则上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属情节较轻,量刑时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王珊珊回想到平日里盛林的生活,说:“盛林这孩子很内向,他的心事很重,这么大了也不谈女朋友,总感觉自卑,我想起来了,盛林的笔记本放在一个叫“如意书友会”的地方。我这就带你去找,他从上高中起就经常往那里去,一待就是一整天,我经常把饭送过去,他在书友会吃。”

穆哲很意外还能找到这样的辩护材料。

他们到了书友会,穆哲拿出律师证,请服务员查询盛林这位会员的资料,很快就查到了。

穆哲问:“盛林的私人书柜在哪里,能帮我们找出来么。”

服务员按照会员管理制度,合理解释说:“抱歉,请提供相关的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