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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入籍(3 / 4)

作品:《晚明风华

典吏只是司吏的副手,属于胥吏。典史却是县衙诸吏首领官,虽还不入流,却是半个命官了。

如果典吏是副局长,那么一笔之差的典史,就是政法高官兼办公厅主任、纪高官、检察长。

权势不可同时而语。

所以在县衙,典吏们流传这样一句话:“典吏不少横,少横人上人。”

县衙是个很大的机构,五脏俱全,就是一个微型的朝廷。

除了知县、县丞、主薄、巡检、教谕、典史等,还有一大票吏员。

知县作为一把手,统管全县军政大事,当然是一把抓。肯定忙不过来。

官府实际事务,就落到了六房为主的胥吏之手。

明朝三等胥吏,类似唐朝的流外九等。

可要说起实权,明朝三等胥吏,可比唐朝流外九等强多了。

难怪顾炎武曾言:“百官者虚名,柄国者胥吏。”

这话当然偏激了,但还是很有道理。很多大臣的奏疏建议、施政纲领,都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而是身边幕僚书吏的手笔。

因为科举读书出身的官员,工作能力大多很差。反而是那些善于庶务、长于实事的幕僚胥吏,工作能力很强。

说大明朝实际上是胥吏在管,也无不可。

很快,就轮到朱寅办事了。

他早就打听明白,买户口,就是衙门里直接给钱办事。

童叟无欺。

买户口在地方官府看来,不是违法枉法,而是“合法”业务。

因为这是…安置流民!

是为了地方治安!

区别在于,你给钱才办。

这钱也不是经办者一人所有,而是进入官府的小金库,只是不上交而已,属于小集体的利益。

王祇侯只是个三等书吏,属于在编人员的最低级。

可是他却管着一群不在编的书手,手中捏着不小权力,谁敢说他不是官老爷?

“祇侯老爷,我要入户本县。”朱寅叉手行礼,直截了当的说道。

说完,他递上早就写好的户籍名单。

户主是他自己,宁采薇是童养媳…其余人是“收养”关系,当然也就是“奴仆”。

王祇侯(典吏)没说话,只是挥挥手,然后咳嗽一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他整个肥硕的身子,都深深坐入太师椅上,靠着椅背,取出一把小小的梳子,慢条斯理的梳理自己的抚须。

一个老成的编外书手笑道:“你姓朱,可是宗室?从哪里来?大人呢?”

他虽然笑呵呵的,可是眼睛却像刀子一样,仔细盯着朱寅的小脸。

朱寅露出一丝愁苦之色,“从南洋回来,不是宗室,大人被海盗劫走了,不知生死。”

那书手追问道:“为何要在本县落户?”

朱寅毫不犹豫的回答:“祖上是江宁人,所以来此落户,算是归乡。父母若是平安无事,也会回江宁找我。”

那书手又道:“你没有地产,要落籍十几人,只有买地造了鱼鳞册,才可新造黄册入籍。”

“至于城中商籍,如今不予办理,南京户部、守备衙门都要申饬。”

书吏说的,是最妥当的做法。买地造了鱼鳞册,再造黄册,法律风险最小。

而且,只能入农籍,不能入商籍。

可能是因为南京城中的人口太多了。

虽然农籍和商籍都属于民户,但赋税管理还是不同的。

朱寅心中有数,所谓买地,其实就是高价购买一些荒山野地,不值几个钱,也就是糊弄户部。

“我买地。”朱寅点头,“不过,我想离城近一些,越近越好。”

那书手点点头,他翻出一本黄册,又翻出一本鱼鳞册,很快就有了条陈。

他笑道:“落户淳化乡青桥里,卧虎山的五十亩山地,是你的了。你出三百两足银,地契上就是你的名字。”

这五十亩山地的主人,因为没落穷困,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官府。

那山地根本不值钱,都没人要。

朱寅知道这是常规操作,他也不关心地,他只关心落户。

“我可以买。只是不知道,距离南京多远?”

书手想了想,“就在南边外城郭附近不远,距离秦淮河,也就是十几里路,骑马两刻钟必到,虽是乡间,也算是附郭之地了。”

朱寅听到距离内城只有十几里,立刻就答应了。

“好,我买了。”

书办又道:“既然买地落户,这各种赋税还是要缴纳的。你要落户本地,又是入籍十人以上,还要缴纳落户银一百两。”

“先缴纳吧,可带了金子?”

他不问银子,是看到朱寅身上不可能带了几百两银子。

“带了。”朱寅取出五个金锭,每个十两。

如今一两黄金在钱庄,可以兑换八两白银。

五十两黄金,就是四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