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歌。啊,歌是歌者的歌,不是大哥的哥,是个业余摄影爱好者,本职是服装设计师,主婚纱礼服这块。”郑歌不太好意思地笑笑,“可惜前几天刚被老板炒了,所以来乡下透透气,没想到会遇上一对这么有爱的情侣,也算不虚此行。”

……情、侣?!

这两个字让肖若震惊了,瞪大的眼睛满是难以置信。

沈蓦再看向男人时,眼底的冰冷淡去很多。

“你们等等啊,这阳台的门特难开,每次我都得折腾好一会儿。”郑歌说完就去开门了。等他下来后,看到沈蓦和肖若,脸上有些羞涩,“久等了,没想到二位近看更好看。”

郑歌本身也算是个清秀帅哥,但因为脸天生长得嫩,怎么看都带着一股子稚气。

可眼前这个青年看着年纪比自己小,身上却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俊美的五官独得上天厚爱,精雕细琢,这种温和又带着一丝淡漠的气质好似中古世界油画里的贵族,教人好生嫉妒。

这样的容貌不出几年肯定祸国殃民,荷尔蒙爆表。

郑歌内心感叹,自己投胎的姿势肯定不对,怎没生着这样一张脸呢。这么想着,他恋恋不舍地把手中的照片递过去。

沈蓦接过照片看了一眼,眸光微动,将照片收起。

“怎么样,画面是不是很美?”郑歌问。

沈蓦微微颔首,离开的时候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想你是一个很有灵气的设计师,希望未来能够看到你的作品。”

说完,便牵着还在发呆的肖若离开了。

……自己这是被肯定了?

郑歌一脸恍惚地傻笑,回想起自己那被喷成狗的设计图纸,郑歌突然觉得被治愈了,人生还是充满斗志的!

这回来乡下真是来对了!

这两人衣品不俗,举手投足间气度优雅自然,气场天然契合,就好似命定的眷属。

特别是青年旁边的那个女孩儿,五官说不上特别出色,但是整个人有股子灵动神·韵宛如天上之水,澄澈而温柔,让人见之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