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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伐元(十三)抚与查(3 / 5)

作品:《大明元辅

朱翊钧想着,便道:“财赋之事为户部当管,大司徒如今人在大宁,且派人去捎个信,问一问他的看法吧。至于漕军暴动……申先生既然为其求情,朕也不是好杀之人,考虑到此次倭寇出现得颇为诡异,漕军应对不佳也算情有可原。

这样吧,如果大司徒同意不追究漕军损失,赔偿追责之事朕就赦免了。另外,诸位爱卿不妨先想一想,派谁去与南京城外的漕军宣读赦免旨意。”

朝廷不可能说去和暴动漕军交涉,只能说去宣读旨意。这事实上就是去谈判,而此时漕军还在暴动之中,去宣读旨意之人还是有一定危险的,因此这活谁去干还是要商议一番。

按道理说,漕军的事情当然应该由漕运总督出面解决,但大明的漕运总督全称是“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相当于身兼多职,因此他的驻地在淮安府这个方便总揽全局的要地。

从淮安到南京要走四百多里,且漕运总督在漕军暴动时期过去交涉肯定还得带兵,这显然又要多出一些不必要的花费。同时,这样做还可能让暴动的漕军感受到威胁,容易造成误判,因此按照朱翊钧的想法,既然不打算诉诸于武力,那就最好不要让舒应龙去。

皇帝当即表明了态度,申时行立刻表示赞同,王锡爵紧随其后也表示同意,并且建议宣旨之人可以是南京户部尚书陈蕖。

不过,这个提议立刻遭到周咏质疑。周咏认为,此刻南京城外的漕军毕竟已处于暴动之中,派户部尚书前往未免显得有些软弱,故他建议宣旨人选最好是南京兵部尚书田乐。

他的提议一出,果然吴兑和梁梦龙立刻表态支持。

皇帝深谙其中道理,南京户部尚书陈蕖是湖广西乡人,属于心学派,高务实前年上任之后收权也收了南京户部一些权力,其中未尝没有南京户部尚书不算自己人的原因;南京兵部尚书田乐则是北直隶鄚州人,属于实学派。

说来说去,双方都是希望派自己人前去宣旨——显然,大家都认为这件事是能够和平解决的,因此这份功劳不能便宜了对方。

皇帝不免有些恼火,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道:“朕看他俩都不合适,让魏国公去吧。魏国公乃是南京勋臣之首,他代朕宣旨赦免,更能昭示朝廷诚意。”

这下子双方都不好反对,毕竟皇帝这话也有道理,魏国公的确是南京勋臣之首,是南京守备勋臣。平时代表天子祭祀太祖孝陵的几乎总是他,现在代表皇帝去宣旨赦免暴动漕军,他自然也是最有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