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5 / 5)

作品:《川水为湛 作者:边想【完结】

“还成,最近收购到19%了,我们已经是水杉兰的第一大股东。到30%,就能触发全面收购要约了。”

按照香港《证券法》规定,收购者一旦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也就是30%,若想继续增持股份,就要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超过30%未满50%,触发的是有条件现金要约,在要约函发出的一个月内,收购者可以有条件的以要约价收购小股东手里的股票。一旦收购满50%,则相继触发无条件强制要约,收购者必须以要约价收购所有接受要约的股东手里的股票。而如果在要约函发出的这一个月内,收购未满50%,则要约失效,不会触发无条件强制要约,就连30%以后有条件现金要约收购的股票,也不会成交。

由此可见,30%是个界限,许多大股东若没有收购意向,一般不会超过这个线。

而50%是收购行为的界限,一旦无法达到这根线,不仅会导致前功尽弃,收购失败,就连之前收购入手的那30%股份,也会变得十分尴尬。

要约收购便是一场博弈,输还是赢,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