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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地皮交接(3 / 3)

作品:《明越坡

我便告诉李存义,这点地就给他们了,回头我让马振宇他们把地契送来。

没想到马振宇是早把地契都准备好,带在身上了,当即就从怀中拿了出来。

李存义接过地契,递给手下的人,让他们立即去整理汇总。

很快,李存义的手下也报了个数字,他们那边共计是一万零四百三十亩。

虽然是沿秦淮河两岸各一里之地,但河道并不是一个直线,所以两边存在几百亩的差异,也属正常现象。

李存义迅速让人将相关数据填写到他与李善长一起早拟定好的开发协议上面,然后递给刘聚大哥。

因为我与刘聚大哥本就十分亲密,所以我就凑到刘聚大哥身边,与他一起看起了这份协议。

这份协议上说得十分明白,我们这边的一万零八百六十亩土地,自开发协议签订之日,全部无偿划转给我们所有。

他们那边的一万零四百三十亩土地,在治理、开发期间,交给我们管理,由我们负责平整。

待治理、开发工程完工,且这些土地已平整到位之后,由他们按照每亩二十两银子的价格回购。

工程全部竣工之后,整个秦淮河河道无偿移交给李善长他们所有。

我和刘聚大哥是细细看过了这份协议,与之前与李善长商议的情况完全一致。于是,刘聚大哥将这份协议递给了金大富,让他们几个也看看。

金大富等人看过之后,也表示没有异议。

不过,马振宇提出一点。我们这边的土地,我们已经拿到了地契,在开发过程中应该不至于遇到什么扯皮之事。但李善长他们准备回购的那一边的地皮,地契在他们手中,如果我们在开发过程中,遇到一些权属不清的扯皮事情,还得请李善长他们出面帮忙协调。

李存义表示,这个事情肯定是没问题。不光是他们那边的地皮,就是在这秦淮河道上,包括我们这边的地皮上,如果出现任何权属不清的扯皮事情,他们一定不会袖手旁观。

既然李存义做出了这个承诺,那就没问题了。

李存义见我们对这份协议没有其他异议了,便命人重新誊抄了两份,说是让我们签字。他们这边等他大哥李善长今晚回来之后,签过字了,明天一早就送一份到金大富那里。

本来我们这边由金大富或者杜黑子代表我们签字就行了。但听李存义说他们那边是李善长亲自签字,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我和刘聚大哥分别签过字后,才让金大富也在上面签了字。

刘聚大哥代表锥子山百分之五十的股份,金大富代表沈家兄弟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我则代表自己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如此一来,这位这边也算对这份协议十足的重视。

从李府出来之后,我让金大富他们立即通知那七位老板,让他们迅速组织开工。

同时,我也让杜黑子立即组织人手,开始这两岸护坡及暗沟的修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