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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章 整顿吏治(2 / 3)

作品:《明越坡

武昌早年间是元朝的地盘儿,后来又被徐寿辉、陈友谅统治多年,其社会关系也算得上十分复杂。

李饮冰到武昌主政之后,厘清一些土地关系,为大明王朝增加一些官产,是他的本职工作。

因为当时的情况比较混乱,李饮冰发觉此事有机可乘,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主政一方的李饮冰若不乘此大好机会,为自己及子孙后代捞些好处,还真对不起自己头上这顶乌纱帽。

要说李饮冰这事儿办得也不算太可恶,在这种混乱的时期,谁不想浑水里摸两条鱼呢?可坏就坏在李饮冰胃口太大了,仗着自己是知府,是朱元璋姐夫的堂弟,完全不将其他官员放在眼里,意欲在武昌只手遮天。

有句俗话叫做“别人吃肉我喝汤”,就是大人物不能将所有好处都一个人独吞了,再怎么,也得给手下的人留一点儿。

当时朱元璋派到武昌府的按察使姓杨,名希圣,是那位被派到浙东行省当参政的杨宪的亲弟弟。

杨希圣与他哥哥杨宪一样,也是检校出身。初到武昌任职,杨希圣也没有落脚之处,只好暂住在官衙的后宅。好在是他只是一个人来武昌上任,并未带家小。

杨希圣到了武昌,便爱上了武昌这个地方,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热干面好吃,还是因为鸭脖子的味道正宗,反正杨希圣是打算将家小接到武昌来,在此安家。

既然有了这个想法,那就得物色宅子了。作为堂堂的按察使大人,手下还是有几个兵的,让人替他物色个宅子,这肯定不是什么难事儿。没两天的功夫,杨希圣就在武昌城内物色了一处十分满意的宅子。

这宅子最初是元朝一位官员的宅子,徐寿辉攻占武昌后,这处宅子就成了徐寿辉麾下官员的宅子,再后来又成了陈友谅麾下官员的私产。

陈友谅败亡之后,此宅被当地一位泼皮占为己有,不过这位泼皮肯定是拿不出地契房契之类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位泼皮没有这处房产所有权的合法证明,在李饮冰主持的清理行动中,便成了清理对象。不过李饮冰为了不引起民怨,还是规定,对于类似情况,支付房产现占有人二两银子的补偿。并限令这位泼皮在一个月之内搬离此屋,然后再到衙门领取二两银子的补偿。

那泼皮肯定是不愿意让出这么大一处宅子,而只得到二两银子的补偿。虽然官老爷发话了,他是不敢跟官家作对,但他还是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

俗话说得好,“官官相护”嘛!既然官家要用二两银子就换走这处宅子,那不如寻找一个官家身份的人,将这处宅子以较高的价钱卖给他,这样也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嘛!

就这样,一个人想卖,另外一个人想买,交易就此达成,杨希圣以二十两银子买下这处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