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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你不是我的对手(4 / 4)

作品:《离婚女律师

林鑫兴奋得不要不要的:“好嘞!下一题,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哪份为准?

案例,我曾祖父有三个儿子今年1月曾祖父因焕发。急性病去世去世后我的祖父以及他的两个兄弟分别拿出了三份遗嘱,这三份遗嘱以不同的形式设立的,并且内容大箱。敬亭,我祖父手中的遗嘱是2016年曾祖父设立的,并且通过了经过了公证,我大爷手中的遗嘱是2012年曾祖父。托他人代书的,但也经过了公证,我二爷手中的遗嘱是曾祖父。2014年技术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我想了解一下同时存在三份内容相抵触。且设立形式,经不同的遗嘱时,应该以哪份为准?”

苏丹铃无动于衷。

骆欣玥想了一下回答道:“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一般我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当然如果存在不同形式的遗嘱持我们需要区分是否存在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说。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人生前必有几份内容相。的一组基公证遗嘱优先于没有公正的遗嘱都公证了的。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都没有公证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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