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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失恋中(2 / 3)

作品:《离婚女律师

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由于股票债券。投资资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价值难以确定。而且这些有价证券财产性权利的具体价值处于经常变动的不确定状态造成了分割的难度,如果你们争取的。股票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这种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所以离婚时可以直接对所其股份进行分割。由于你们争议的股票还未上市,法院在审理时会尽量争取让你们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你们自行决定。另外,如果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但可以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在此还要提醒你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相关规定。婚姻更是城市之间,即使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其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女士道谢挂电话后,又有一位退伍军人打过来问:

“你好,我是2015年,在部队受的伤被认定为三级产品。伤残后,12016年复原,当时副队分别给我发放了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以及复员费复员后由于身体的缺陷以及其他原因,我跟妻子经常吵架。决定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我的复员费以及伤残补助金之类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吗。”

骆欣玥:“根据婚姻法第1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第14条的相关规定,

可知,今年的财产大气可以作如下分类一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这些纯属惊人一方个人财产二。父亲。咽干是城市期间所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金属。夫妻共同财产三。今年的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退役医疗保险金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军人的优待军死亡服饰今既不属于军人一方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的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而发放到你名下的复员费将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平均及。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发放到你名下的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70岁与你入伍时实际年龄的数额差。

今分得出来的数额,比如你20岁入伍结婚十年附言实属。获得复员费30万元,那么平均值等于30万除以72岁减20岁等于六点万元,每年复员费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等于十年乘以万元每年等于六万元,那么离婚行李的妻子一般能从30万复员费中分得三万元,另外27万元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挂断电话,又有一名女子打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