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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师母(2 / 5)

作品:《明末行

听了李栋要自己给绥德卫的各种政策做宣传,他立刻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很短的时间内,写出了《绥德卫征战大传》,果然在很短的时间内,经过说书人传唱,起到了很有效的效果。

在思想上开始有意识的影响的同时,李栋还加强了对底层的百姓进行控制。改变大明朝皇权不下县的旧制。

下制规定不论县队,每十户设卫一牌,各家轮流做牌长,十牌设一甲长,甲长有同甲百姓选举。十甲为一保,由队主选定。

每户门口挂一铭牌,写明户主姓名与丁口数目,与户口本对照,每人颁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一律视为流民,战俘、仆人、流民没有身份证,有居住证,不可随意走动,夜不归宿着重罚。

于此同时,李栋还加强了对商户的管理。随着绥德卫武器厂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商户盘踞于此,提供服务,进行贸易,俨然有形成一套产业链的趋势。

同时绥德卫安定的环境,没有苛捐杂税,清明的吏治,对商人的影响,陕西很多商人开始在绥德卫做生意,定居。

虽然市场上开始兴盛,但是不代表李栋对此满意,李栋曾经多次感慨若江南商户皆纳税,则国家没有不平之事。

同时鉴于左光斗之流败类之故事,李栋认为自己非常有必要严格管理商人。

从崇祯四年五月开始,绥德卫开始对商人实施新的管理制度。

雇员七人以下,为个体商户,如个体商户籍,每年缴纳少量的赋税。

雇员八人以上,百人以下为轻商户,每年按营业收入缴纳中层赋税。

雇员百人以上者,为中等商户,每年按照交中等赋税,政府对鼓励行业,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