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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4 / 4)

作品:《被太监糟蹋之后

当年乌石县,卖面食为生的张氏夫妇,于辰时诞下一子,取名张景辰,半个月后的寒夜,又于自家门口发现一襁褓婴儿,脐带未断,只有襁褓中夹了生辰八字的小纸,捡回去与自家小儿一同抚养,取名张景寅,寅,便是取自那小纸条中所写,寅时诞生。

我那时虽小,但也还能模模糊糊记得一些事情。其实我比养父母家的亲生儿子晚生半个月,但为人父母,终究心有所偏,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以哥哥的身份生活,张景辰是弟弟,以便“哥哥让着弟弟”。还有,估摸着是因为同吃同睡着长大,我与“弟弟”虽无血缘关系,面容却是有几分相似,每当出门遇到熟人亲戚问起是不是双生子时,我却永远只是远房亲戚家的孩子……

以及,“弟弟”小臂上有一块淡粉色的胎记,方才书生抬手之时,衣袖滑落,露了半截,与记忆中的别无两样。

再后来,时年饥荒,弃养子,收养我的恩师大手一挥,改张为柯。

至于玉貔貅……

张景辰说,那是他娘亲所买,他从小戴到大。

我知道玉貔貅都是向来都是成对贩卖,公貔貅招财,母貔貅守财,存在一对一模一样的,倒也不奇怪。但,为什么是一只在张景辰那里,另一只却在九千岁手上?

并不太清晰的记忆里,我自己并没有拥有过这样的玉貔貅,张景辰也没有,那时养父母家中虽勉强吃穿不愁,却也没到有富足银钱可以给孩子买玉的程度。

如果张景辰没说慌,那么,这玉只可能是在我被送走之后才买的。

先前照九千岁话里所指,玉貔貅,十六年前,该是和我有关。

可是、可是----

十六年前,我已经脱离养父母家接近三年。

养父母买的玉貔貅,又与我有何干系。

又或者说……

会不会,所谓十六年前,我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被认错的局外人?

胸中一阵颤疼,我攥紧了手中提着的稻草绳,急急强迫自己停住这种荒谬的思考,目光也不自在地从张景辰离开的方向收回,迈开脚步往回走。

真相如何,总要去调查,而不是在这里做无意义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