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新疆都督府第一号政府令(2 / 4)

作品:《穿越民国之也很精彩

剩下的就是扎紧口袋,肃清内部和进行新疆大建设了!

1915年7月26日,张大都督及其直属都督府警备团,跟10、11、12、13四个师的八万伊犁驻守部队,终于抵达了伊犁河谷的惠远古城。

伊犁河谷地区因雨量较充沛,被誉为“塞外江南“、“中亚湿岛“等美誉。

辖区内住有哈萨克、汉、维吾尔、回、蒙古、锡伯等47个民族成份,其中维吾尔族占大多数,其次是回族、蒙古族和锡伯族。

而汉族在全疆境内,只有区区的10多万人,约占此时全疆人口的5%。

张大都督在伊犁将军府,看着历任督军府的人口记录档案,直皱眉头~~~人口政策任重而道远啊!

他张大都督大手一挥,霸道的撵走了将军府原有的全部仆人及属官笔吏,名正言顺的住进了伊犁将军府,这座集办公住家于一体的园林式古宅。

伊犁将军府位于新疆霍城县惠远古城内(今惠远镇)。

始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

他张大都督自住进将军府,这就算正式上任了。现在新疆省的所有军政大权全集于他一身。

而张大都督上任后,发出的第一份盖有都督府打印的正式政府令却是一份不伦不类的通知:

中华民国新疆省督军府第一号通告:

自中华民国四年八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新疆省境内所有外国驻疆机构、各国领事,及新疆省境内各宗教机构,传教教士,非中国国籍之所有在疆外国人士。

必须以上述之规定之日内,到新疆省都督府报备。

取得督军府承认其外交权限,及活动范围,以及传教资格后,方可行驶其在新疆省内的各自权利。

否则,在规定之期限内,没有报备督军府之各国领事、驻疆机构、宗教传教士、科考队、个人探险家等,非中华民国国籍之人士、将被视为敌对间谍罪予以就地处决!

此告!

中华民国新疆省都督府(印)。

新疆省大都督张鹏翔(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