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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摸尸三个月(1 / 3)

作品:《我在义庄摸尸的三十年

位于平阳府城郊的义庄内,蜷缩在角落里啃着窝窝头的林响眼睛一直盯着草席上的尸体。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一个人习惯一边盯着尸体一边吃东西而没有任何不适感。

至于为什么吃窝窝头也盯着尸体,倒不是他有非面对尸体才能下饭的嗜好。

最近送来义庄的尸体大多是被砍头的,他比较好奇,为什么最近犯事的会这么多。

真如谣传的那样,天下大乱了?

不紧不慢吃完手里的窝窝头,嘴里有一些干巴!门口的衙役贴心的把一壶酒扔到林响面前,交代:

“你知道规矩的。”

“知道,知道。”

林响并不在意酒被扔在地上,捡起酒壶,往嘴里罐了几口,吐槽道:

“真寡淡。”

“最近你摸尸的收获很少,有壶酒就不错了,还嫌这嫌那。”

林响不置可否,把酒壶放到桌子上说:

“我动手了。”

负责林响的衙役主动退到外面,替林响把停尸房的门关上。

别以为衙役是什么好人,他害怕尸气。

人死后,尸气如影随形,寻藏人沾染一点轻则生病,重则一命呜呼。

唯有摸尸人,摸久了尸体,才能抗得下来。

林响在停尸房内盯着眼前的尸体想起学摸尸的第一天瘸子师傅交给他的一句话:

尸者,人死后残留在世上的累赘,要体面,活人更要敬畏。

摸尸人,恰恰把尸体最后一点尊严也要夺去。

丧尽天良。

所以干这一行,没一个活得过三年的。

摸尸人死前能留个全尸就算祖上积德。

更多的,尸气入体,感染瘟疫,全身溃烂,被丢在火场活活烧死。

死后连一柱香都没人给点。

“你运气不错,来我这里的都有香火吃。”

林响从包袱里取出两炷香,点燃分别插在尸体的两只脚上。

“别怪我,要怪就怪这世道,不干这一行,我就会饿死街头;当然,以我堪比在二十一世纪的坤坤的容貌,被卖进窑子卖弄风骚也能吃饭。可本人是靠手艺吃饭而不是靠颜值吃饭的男淫。”

林响自说自话后,从尸体的双脚开始往上摸。

做事都有顺序,摸尸也一样。

从什么地方开始,从什么地方结束,都有规矩。

手一直从脚摸到胸口,才发现尸体携带的东西。

伸手就往里掏。

由于用力太大,尸体的头从脖子上滚了下来。

见怪不怪了。

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林响并不在意,也不害怕,甚至有闲情逸致品评刽子手的手法利落干脆不。

把衣服里的一块金锭取出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最起码有五两重。

只有一块可换不来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