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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平淡为官

但毕竟是有法律这个概念的,人们也知道,如果人犯了罪,便会被押送到衙门里去遭到审问,而县太爷便会根据本朝的法纪来判决,这是人们心中一个共有的概念,虽然县太爷并没有那么繁忙,大多数的犯罪,也都是由乡下的族老们代为完成的,但这么一个概念起码是存在的。

所以当徐清开始修缮法典,奠定宋朝如今法律体系的时候,无论是官员还是老百姓,起码都能够理解,法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不像这些部落民,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法律是什么东西,至于法典之中的思想,则更是让他们无法理解,部落民们显然习惯了弱肉强食的世界,而宋朝的法典所宣传的公平,是非观,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

就像现代中国人对于杀人偿命基本上是持肯定态度的,认为凶手杀了人,就必须判处死刑,但其实如今的中国法律,除非杀人犯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不然很少会判处死刑,至于外国许多发达国家,更是取消了死刑,这对于许多中国人来是无法理解的,这就是法律,法律不仅仅是需要人们遵守的,在通过制定法律条文的这个过程中,一个国家的道德观,是非观便在这其中确定了。

比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又比如人人都享有精神上的自由,信仰自由,生而平等这些思想,都是通过法律来传达的,法律,可以是一个国家道德的准绳,而一个国家的道德则是由这个国家的文化来奠定的,在中国杀人偿命是人们心中最为朴素的愿望,而在外国,罪犯则是可以宽恕的。

在中国,人们更加喜欢站在被害者的立场去考虑问题,认为被害者很可怜,所以必须要严厉惩罚加害者,从而让被害者得到心灵上的慰藉,而许多发达国家的法律则更是喜欢站在加害者的立场去考虑问题,认为死者不可复生,但活着的人还有改造的空间,所以他们提议取消死刑,因为在他们的道德观里,坏人是可以通过道德感化变成好饶,而他们愿意给坏人这个机会。

这就是两种道德观的差别,也因为道德观的不同,所以虽然中国的法律是引进的欧洲大陆法系,但在法律的具体细节上却有着许多的不同,这就是因为每个民族都有每个民族不同的文化,而法律便是这种文化的体现,所以中国的法律是适合中国的,而有些国家则不同,他们并不懂法律到底是什么,只是盲目照抄而已,比如我们的邻居印度,他全盘照用英国人留下的法律,但那套法律是根据英国饶工作习惯,生活习惯,以及道德观所制定的,跟印度饶生活以及道德许多地方可谓是相差甚远,所以就经常会出现一些啼笑皆非,又充满了悲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