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小说 / 食在大宋 / 章节正文阅读

第三百八十二章 陈年旧案(3 / 5)

作品:《食在大宋

“不知秦参政可还记得这件事?”窦广山已经望了过来。

“自然记得。”

不仅记得,而且这个案件还改变了很多事,以至于如今对那名案犯的名字都还记忆犹新。

十七年前,他初次为官,任福州罗源县县令,这桩案子是他任满快要离职时判的案子。

死者是钱塘县一个小有名气的富商,被人杀害后,家属要求重罚凶手,判处死刑。

原本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可他过堂后却发现案件中还有一个受害者,凶手的妹妹。

她因为被富商糟蹋,不忍受辱,选择了投河自杀。凶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愤起杀了富商。

判凶手死罪很简单,但考虑到他妹妹是受害者,而富商所行也触犯到律法,算不得无辜,先按了下来。

其实富商糟蹋的女子不止凶手妹妹一个人,早在案件发生以前,他就多次听闻过那名富商的不义之举。

只是当时被他糟蹋过的女子,碍于名声都没有勇气报官。官府又素来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惯例,便一直无法将他定罪。

他当时能做的,最多也只能在商税这块卡卡他,其它的.......

直到这起案件的发生。

秦培觉得机会总算来了,他终于可以为百姓除去这颗毒瘤了!

最后,他以凶手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且主动自首认罪的态度良好为由,免除其死罪,将他发配钱塘服役。

当时钱塘正在修堤,缺乏大量民工和劳役,他觉得这个判决很合理。